產科急診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產科急診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產科急診制度1
一、孕產婦急危重癥管理、監護制度
1、凡遇急危重癥病人,產科搶救小組成員,主管醫生、主治醫生,必須立即到達現場,由科主任統一指揮組織進行緊張有序的搶救。并報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組組長。
2、護士長帶領有關護士,密切配合醫生進行搶救,準備好一切搶救藥品及器械。
3、由一名護士專人嚴密觀察患者生命體征及各種監護數據變化,準確記錄,隨時向有關醫生報告,及時處理。
4、主管醫生(或值班醫生)負責詳細隨時記錄病情變化,開出醫囑及有關項目檢查。
5、嚴格執行醫囑,精心做好各項護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搶救室安靜、整潔。
7、醫生、護士認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記錄外,還須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產婦轉運急救制度
1、具備各種難產診療技術、產科及新生兒危重癥的搶救、麻醉等技術和相應設備以及急救藥品,而且急救物品隨時處于功能狀態。
2、向全社會公布急救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免費接診孕產婦。接電話后5分鐘內出車,危重孕產婦到達醫院后5分鐘內處置。
3、在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應動員社區力量來解決轉診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時一面用人力轉運產婦,同時由醫院派出救護車,兩種方法相結合,盡量縮短轉運時間。
4、轉診、接診的醫務人員在轉運途中進行院前急救。并根據病情需要,保持與醫院聯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搶救準備工作。
3、轉診過程的要求:醫院如遇有特別危重或合并嚴重并發癥的孕產婦,本院在技術或設備上確有
困難的應及時上轉。對下級醫院轉入的病人必須認真接待,并將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信息及時反饋。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醫生在孕早期建卡時,應詳細詢問病史及分娩史,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高危因素。按高危評分標準對孕婦定期進行高危因素篩查,做好評分登記及高危標記,并進行高危妊娠的專冊記錄,實行專案管理,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嚴密追綜隨訪。
2、嚴格執行高危門診診療常規,對疑難危重病人處理有困難時,應及時主動請上級醫師會診。
3、對基層轉入的高危孕婦必須進行登記,反饋病情;高危轉歸后,仍回原單位進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婦必須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醫務人員必須詳細了解病史,進行有關檢查,針對病情做好解釋安慰、衛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懼和顧慮,嚴密觀察病情,及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對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應分別安置,病情嚴重時,應保持鎮靜,注意不影響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靜,保證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盡量不在病人休息時間內進行檢查與治療。
7、保持病房空氣流通,每天早晨進行開窗通風一次,大小便器隨時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時處理,保持清潔衛生。
8、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工作。
四、會診制度
1、凡遇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2、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應邀醫師一般要在當天內完成,并寫會診記錄。如需專科會診的`輕病員,可到專科檢查。
3、急診會診:被邀請的人員,必須隨請隨到。
4、科內會診: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
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5、院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并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一般由申請科主任主持,醫務科要有人參加。
6、院外會診:本院一時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并與有關單位聯系,確定會診時間。應邀醫院應指派科主任或主治醫師前往會診。會診由申請科主任主持。必要時,攜帶病歷,陪同病員到院外會診。也可將病歷資料,寄發有關單位,進行書面會診。
7、科內、院內、院外的集體會診: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前的準備和會診記錄。會診中,要詳細檢查,發揚技術民主,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認真組織實施。
五、新生兒窒息復蘇、產兒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產婦或估計在分娩當中可能對新生兒有危害的,在分娩時均應提前通知兒科醫生到場,并做好對新生兒窒息復蘇的一切準備。
產科急診制度2
依據上級文件精神,為提高圍生保健水平,降低窒息、早產及其并發癥發生率,降低嬰兒死亡率及兒童死亡率,加強產兒科醫生產前、產時及產后各時期的密切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1、高危孕婦定期會診制度:對高危孕產婦,當宮內條件不適宜胎兒生存,并威脅到孕婦生命安全時,根據醫院現有技術力量,產科與兒科醫生共同協商,決定使胎兒及時娩出還是宮內轉運。
2、產兒科每周交班會:為了使新生兒醫生掌握孕婦,尤其是高危孕婦的情況,做好新生兒出生后的觀察,產兒科的醫生與護士長每周定期召開一次交班會,對重點的孕產婦情況進行通報,使兒科醫生掌握即將出生的高危胎兒情況,做好相應的準備措施同時將高危新生兒的情況及時匯報給產科醫生。
3、所有高危孕產婦分娩時均有兒科醫生到場,24 h隨叫隨到,做好復蘇和搶救準備,并做好及時轉運準備。
4、兒科醫生堅持每天到產科查房,密切觀察新生兒生命體征的變化,及時發現新生兒異常情況及時處理,發現危重兒及時會診治療,及時阻斷了新生兒疾病的發展,必要時轉院。
5、對新生兒分娩后重點觀察4小時,尤其是Apgar評分低、母有糖尿病、母親產前曾有發熱或有胎膜早破
史等新生兒,避免母嬰同室內新生兒急癥的發生。兒科醫生對母嬰同室的嬰兒進行每日的體檢,定期巡視病房,定期培訓母嬰同室護理人員,并與產科醫生及護理人員及時交流產婦及嬰兒情況,共同管理
6、兒科要配合產科做好產婦及家屬的工作。對有產科合并癥的嬰兒酌情配合產科醫生做好宣教工作,如產鉗后皮膚損傷、血腫、輕度HIE等,兒科醫生協助產科做解釋工作,盡量不給家屬增加思想負擔,甚至配合產科做好上門隨訪,兒科成為產科醫生堅強后盾。
7、加強培訓醫護人員的窒息復蘇、新生兒常見疾病的早期診斷、新生兒護理等知識。
急救知識的培訓制度
一、由醫院繼續教育領導小組監管,醫教科、護理部負責日常工作及培訓計劃并具體實施。
二、培訓時間:每年對急救小組成員進行急救知識的培訓和演練。急救培訓時間為每年1-2次。
三、培訓內容:各種產科搶救常規(羊水栓塞、產后出血、前置胎盤、胎盤早剝、新生兒窒息、DIC、妊娠合并癥及并發癥等)、職業道德、急救儀器的使用、心脹驟停人工復蘇技術、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處理、合理用血、急救藥品的使用等。
急危重癥及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一)凡有疑難病例、危重病例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決定并主持討論會,全科醫師及有關人員參加。
(二)應由經治醫師匯報病情,各有關人員作好準備,認真進行討論,發揮集體智慧,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
(三)如病情危重,不允許參加人員有時間作發言準備,參加人員亦應認真負責,各抒己見,求得比較確切的診斷及較恰當的治療方案。
(四)討論由經治醫師記錄,科主任總結,明確診斷意見、治療方案,以便經治及主治醫師執行。
死亡病例討論
(一)凡死亡病例都應在死亡一周內進行討論,特殊病例要及時討論。
(二)由科主任主持,全科醫護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務科或分管業務副院長參加。
(三)討論重點是診斷、治療經過及搶救措施、護理等各方面是否正確,經驗及教訓等,討論記錄由經治醫師負責,主持醫師審查,并簽字記入病歷。
(四)死亡病歷應如實詳細記錄,事后不得涂改、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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