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獎勵制度(精選1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師獎勵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師獎勵制度 1
為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全面積提高教學質量,發展學生多元智能,擴大教學成果,特制訂教師教學成果獎勵制度。
一、學科教學質量及學科競賽獎勵。
1、鄉質量抽測:
按均分進行獎勵。(40%+及格率40%+優秀率20%+學生人數權重<以50人為基數>=綜合成績,每超過一百個分點獎勵10元,寄宿部超過6個百分點以上計算獎勵,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師除外。)
2、學校質量抽測:
(1)四、五、六年級語文,寄宿班質量抽測成績均分高出走讀班最高成績均分2分以上的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走讀班成績均分與寄宿班最低成績均分比,相差2分范圍內(含2分)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四、五、六年級數學,寄宿班質量抽測成績均分高出走讀班最高成績均分4分以上的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走讀班成績均分與寄宿班最低成績均分比,相差4分范圍內(含4分)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
(2)一、二、三年級衡量方法與四、五、六年級相同,獎次設:一、二年級獎前兩名,三年級寄宿班、走讀班各獎前一名。綜合科、英語科等學科仿照語、數學科計算方法執行。專職教師所帶班級要高出兼職老師所帶班級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讀班5分。
3、縣質量檢查:集體獲前十名的分別獎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個人單項獎100、90、80、70、60、50元。(集體與個人不重獎)市級以上加倍。
4、學科競賽:(屬閉卷競賽)獲縣一、二、三等獎(含選拔參加省競賽,視縣一等獎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競賽獲一、二、三等獎每生獎300、200、100元。以上獎金獎給輔導老師,若各班抽出集訓的,輔導老師得獎額的五分之四,任課教師得獎額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競賽參照體育文藝比賽執行。
5、單元過關要及時,作為教師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改好試卷,填好錄分表上交,過關是否及時以查作業批改日期為準可誤差2—3天。)
二、體育與文藝比賽獎勵。
1、鄉校團體賽前三名,按50、40、30元獎,未設團體獎的情況下,個人單項獎前三名,按20、15、10元獎(獎給輔導教師)。
2、縣級團體比賽一等獎300(第一名5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個人單項獎按縣設獎的獎次進行獎勵,最低名次獎5元,每上升一個名次加5元(獎給輔導老師)。
三、優課評選獎勵。
鄉一等獎5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區以上逐級加倍(二、三等不加獎)。
四、教科研成果獎勵。
1、在正規出版社、報刊社公開出版發表的教育專著、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實驗報告、經驗報告等。市級報刊每篇100元,省級報刊每篇300元,國家級報刊每篇500元。
2、在縣、市、省、國家級有關部門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實驗報告、經驗總結等。縣級:一等獎6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20元。市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省級:一等獎3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國家級:一等獎500元,二等獎400元,三等獎300元。
3、縣級以上教育科研機構批準立項的課題、成果鑒定、評審的科研成果等。立項的課題:縣級100元,市級200元,省級300元,國家級500元。通過成果鑒定的課題:縣級200元,市級500元,省級1000元,國家級XX元。在教科研成果評比中獲獎的課題按“第二項論文評比”進行獎勵。
4、鄉、校級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等。一等獎40元,二等獎20元,三等獎10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獎勵制度 2
學校本著表彰先進、獎勵優秀的原則,使進取精神成為創建“三園”式學校的強大活力,特制定本教師獎勵制度。
一、優秀教師獎
1、基本條件
(1)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一致。
(2)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工作成績突出。
(3)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4)刻苦鉆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不斷提高自己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5)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在師生中有較高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
(6)能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家長的`支持與配合。
2、評選名額
每學年原則上按在崗教師的10%的比例評選。
3、評選方法
以基本條件為評選的先決條件,以《寧達中學教師崗位責任考評細則》進行考評的得分為依據,按名額數,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確定。
4、獎勵形式
(1)由學校在全校師生大會上授予“優秀教師”的榮譽證書,并出光榮榜公布。
(2)將優秀教師的名字載入學校光榮冊。
(3)發給優秀教師獎金300元。
(4)連續五年被評為優秀教師的教師,在假期獎勵一次免費外出旅游度假的機會。
二、優秀班主任獎
1、基本條件
(1)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開展班級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導學生。
(2)班級學生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學習興趣濃厚,能正確地掌握學習方法,學習成績不斷提高。
(3)班級日常管理規范,對學生進行常規訓練效果明顯,班風正,班級逐步成為奮發向上、團結友愛的集體。
(4)班級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學生人人有興趣,個個有特長。
(5)班級學生生活習慣、勞動習慣良好,生活自理能力強,參加體育鍛煉普遍、經常。
(6)班級工作受到家長和社會的普遍好評。
2、評選名額
每學年原則上按實有班級數的15%比例評選。
3、評選辦法
以基本條件為評選先決條件,以班級評比的得分為依據,按名額數,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確定。
4、獎勵形式
(1)由學校在全校師生會上授予“優秀班主任”的榮譽證書,并出光榮榜公布。
(2)將優秀班主任的名字載入學校光榮冊。
(3)優秀班主任在《寧達中學教師崗位責任考評細則》中的“考能”工作任務條款中加5分。
(4)發給優秀班主任獎金500元。
(5)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班主任的教師,在假期獎勵一次免費旅游渡假的機會。
三、優秀指導學生獎
在校級以上的各種競賽、活動中學生獲獎,學校授予指導教師“優秀指導學生獎”。獎勵辦法為:
1、被指導學生獲縣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指導教師分別獲得獎金100元、80元、50元。
2、按參賽學生在全縣排名來定名次,獎勵全縣前五名,同類競賽按最高級別確定(見市級通報),獎金分別為500、400、300、200、100元。
3、縣里單獨組織的競賽及“春蕾杯”、“希望杯”發獎,按100、80、50元三個等次發獎。
4、被指導學生的作品在報刊雜志上發表的,經學校商討根據實際情況頒發指導教師獎。
四、優秀教研組、年級組
1、評選名額:每學期各評選一個。
2、評選方法:教導處與政教處通過書面與非書面、定時與不定時相結合的方式對各組進行督查、考評,并作好記錄。每學期總評分最高的教研組和年級組為該學期的優秀教研組和優秀年級組。
3、獎勵形式:發給各優秀組獎金100元。優秀組長和組員在學期考評分中分別加5分和3分。
五、教師參賽獎:
1、校級活動一、二、三等獎分別獎20元、15元、10元獎品;市級賽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200元、150元;省級賽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400元、300元;國家級在省級基礎上翻一番。課件制作由本人負責,但必須通過學校審核,不符合標準的,由學校出面制作,但費用由參賽人自理。其它活動,市級一、二、三分別獎100、80、50元,省級翻番。以上準確項不累計,取最高獎。
2、專題論文發表獎,市級報刊發表100元,省級200元,國家級300元。
教師獎勵制度 3
為了更好的激發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教師的特長,培養教師的創造性能力,學校實行教師獎勵制度,具體如下:
一、獎勵采用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并以精神獎勵為主的方法。
二、學校對在教育教學工作、科研工作、學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指導學生或教師工作中的優秀教師、工作者給獎勵,每學期評選10%-15%的師德標兵、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指導師、優秀教科研工作者、優秀教育工作者、先進備課(教研組),具體比例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詳細評定方案見各類先進評選辦法。
三、對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各種學科性或非學科性競賽獲獎,給予指導師獎勵,具體如下:
(一)語、數、英、理、化、政、史、其他競賽獲獎:
注:(1)綜合競賽以學科2倍計算;
(2)學科單項競賽以學科1/2計算;
(3)團體獎以學科2倍計算;
(4)同項獲獎取最高級別,不重復計獎;
(5)藝術節、科技節有關比賽以1/2計算。
(二)科技體育類:
注:
(1)教育行政部門與體育行政部門、科協等聯合舉辦文件為準;
(2)分區賽按下一級別比賽獲獎計算;
(3)其它同(一)中備注。
(三)體育類:(包括訓練費)
(1)體育類比賽以獲獎結果累同訓練費計算,按訓練次數計值。
獲市級團體:
(2)參賽獎:田徑隊參賽獎1000.00元,籃球賽為500.00元。
(3)市級比賽獎勵以提高一個名次計算。
四、為鼓勵教師邊學習,邊工作,邊鉆研,設立教科研獎,對教師個人參加各級各類研討會評選獲獎的論文給予一定的獎勵。
(1)以教育學會或學科性學術團體舉辦的論文為準;
(2)不重復計獎;
(3)在省級以上報刊或雜志上登載者按同級獲獎一等獎計算;
(4)科研成果獲獎也按上述方法計算;
(5)課題申報、立項,并結題,給予縣級100元,市級200元,國家級300元獎勵。
五、積極鼓勵教師對外公開教學,凡能夠對外開出優秀課的給予獎勵
校級:30元市級:100元
市級:150元國家級:300元
六、積極實施名師工程,設立校級骨干教師、教壇新秀、名教師等教師教學榮譽,凡被評上校級以上教壇新秀或名教師的給予獎勵
校級:100元縣級:300元
市級:500元國家級:800元
七、為了校獲得良好的聲譽,對學校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發給不少于1000元的特殊貢獻獎。
教師獎勵制度 4
一、所有教師必須按時上、下班,不許遲到、早退、離崗。遲到或早退兩次按曠工一節,離崗按曠工處理。
二、有事(病)必須先請假,并寫好請假條,一天內(含一天)經校長批準方可離校;一天以上(包括法定假),需請示聯校校長。
三、除特殊情況外,教師不得電話請假,搭信請假。
四、請事(病)假,必須自己先調好課,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方可離校。
五、請事假一天,按15元每天從期末出勤獎中扣除獎金,病假一天,按10元每天從期末出勤獎中扣除獎金,事病假超過10天(不含10天)以上,不享受期末出勤獎。
六、教師父母有病或子女有病,憑醫院診斷書,在不影響上課的前提下,經校長批準可以彈性上班,每人每月可以一次且不能超過一天。超過天數按事假計算。
七、遲到、早退、缺升旗、缺會扣除2元每次。
八、教師的出勤情況納入年終的.評優考核。
九、考勤時,發現離崗外出又未請假者,視早退論處。
十、全期教師出滿勤的獎勵200元。
教師獎勵制度 5
(一)教學獎。每個教職工都應為教育教學作無私奉獻,成績顯著者除精祌獎外,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二)藝體方面在全縣以上〔含縣)比賽中,獲團體一、二、三名分別發給輔導教師40元、30元、20元獎金。學生個人獲第一、二、三名的按每人30元、20元、10元計算。累計發給輔導教師獎金。
(三) 擔任本校、城關鎮、縣教研室指定專題研究的`公開課教學,教一課時酬金分別為10元、20元、30元。
(四) 在縣以上(含縣級)報刊雜志上發表教學經驗文章,省、市、縣教學論文一、二、三等獎:省90,80,70 ;市:60,50,40 ; 縣:30,20,10。學校發給同稿費等額的獎金;在《潛川報》《巢湖日報》等主流媒體上發表宣傳報到學校的新聞稿件,學校獎勵一倍稿酬;輔導學生在縣級 以上報刊發表習作,獎勵輔導教師10元;學生在鎮以上知識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學校分別給予輔導教師30元、20元、10元獎勵,在校知識競賽中獲一、 二、三等獎分別給予輔導教師15元、10元、5元獎勵。
(五)縣級學生質量統一檢測(包括畢業班統考)中,成績優異的,分別設一、二、三等獎,1—3名為一等獎500元,4—6名為二等獎400元,7—10名為三等獎300元。
(六) 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課堂評優活動中,在省、市、,縣獲得一等獎的,獎金分別300元、200元、100元;在省、市、縣獲得二等獎的,獎金分別為200 元、150元、80元;在省、市、縣獲得三等獎的,獎金分別為150元、100元、50元;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論文評比,在縣、市、省獲獎的分別為10 元、20元、40元獎勵。
教師獎勵制度 6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動素質教育進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根據我鎮小學教育教學實際,特制定(修改)如下教師工作獎懲制度:
一、教學質量
根據市教育局要求,每學期對語數英三門學科進行一次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制。為保證教學質量,提高教師積極性,每一學科以班級為單位(剔除市教育局認可的弱智兒童,對于外來子女的處理辦法是一年級入學的按本地學生對待,外籍插班生按市教育局處理辦法做),根據期末考試及格率、優秀率,平均及格率等指標制定如下獎懲辦法:
1、兩率和獎:
(1)優秀率和及格率之和最高,獎200元。
(2)以最高兩率和為基準遞減,以10個百分點為一檔,每檔獎金在200元基礎上遞減50元(兩率和高于平均最少獎50元,低于平均不得獎。)
2、合格率獎:
(1)及格率100%(英語98%),獎100元。
(2)及格率不到100%(英語98%)但達98%(英語95%),獎50元。
(3)每減少一名不及格學生獎50元。
3、懲:
及格率不到該年級該學科平均及格率,在平均線以下5個百分點(英語10個百分點)的基礎上,每低5個百分點扣50元。
4、市統考:
市教育局期末統考的年級,學科及格率和優秀率同時超過市平均的,該學科所有任課教師每人獎100元,優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前20%的,每人獎300元,優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后20%的,每人扣50元。
二、競賽獎
A.學生類競賽獎勵標準
獎級
獎金別 鎮 吳江市 蘇州市 江蘇省 全國
一 40 480 680 880 1080
二 30 380 480 680 880
三 20 280 380 480 680
作品發表 10 40
注:1、學生競賽必須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并且列入學校考核。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雖系教育部門組織但學校考核時不加分的,或按參賽人數分配獎勵名額的,均按鎮級獎發放。
2、學生在現場競賽的均按以上標準發放,如以上交作品等形式參賽的按以上50%獎勵。
3、各級組織的同類競賽不重復計獎,同一競賽設團體獎的不重復計獎,獎金就高,多人參與輔導的按責任比分配。
4、市級以上競賽級別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教科室或教研室認定(根據20xx年學校工作考核方案規定,賽區獲獎按該賽區級別論處)
5、鎮級比賽按參與人數不超過60%評獎。
6、有關競賽級別的未盡事宜,由校行政決定。
B.教師類競賽獎勵標準
(一)競賽類
級別
獎等 鎮級 吳江市級 蘇州市級 省 級 國家級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基本功
評優課 40 30 20 480 380 280 680 480 380 880 680 480 1080 880 680
論文獲獎 15 10 5 80 60 40 120 80 60 240 160 120 400 320 240
公開課
班集體 30 80 160
注:1、基本功、評優課必須是教師現場參加的'比賽。非現場賽參照學生類按50%獎勵。
2、論文(含教案、教學設計、教學案例等)參賽必須是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即市局及下屬單位發文到學校的),才能享受此獎勵。
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經學校同意后參加的市級以上各類評獎活動均按吳江市級獎論處,未經學校同意自行參賽獲獎的不享受此獎勵。
3、各級組織的同一評比不重復計獎,獎金就高。
4、市級以上優秀獎、大會交流、論文匯編等,一律給予每篇20元的獎勵。
(二)論文發表
校級 縣市級 蘇州市級 省級 全國級
1500字以上 20 50 100 200 400
1500字以下 10 30 50 100 200
1、同一材料一稿多投,不重復計獎。
2、同一材料既發表,又獲獎,可重復計獎。
3、簡訊、報道、言論摘錄等(300字左右的)在市級以上刊物刊登,一律給予每則20元的獎勵。
4、教師文章發表于《吳江少先隊》、《吳江教工》、《吳江行知報》等本市條線刊物,獎勵20元。教師文章發表于《吳江教育》、《蘇州教育》、《蘇州教育研究》、《江蘇教育》、《江蘇教育研究》《中國教育報》、《人民教育》、《教育研究》這些刊物的給以2倍獎勵。
5、獲獎或發表文章如果由多人合作,則按篇計算發放獎金,根據合作人數按比例分配。
6、集體出版面費的文章,學校不予獎勵。
7、文章應是涉及教育教學方面(教學管理、教育教學論文、教育教學隨筆、心得、教學設計、活動方案等)。非教育教學方面的文章不列入獎勵范圍。
8、發表(或錄用)文章必須提供原件,經學校有關部門核實保留復印件。
三、教師繼續教育獎勵
教委獎勵(到帳即發),學校獎勵與教委相同(見證即發)。
四、獎懲金額到位方法
獎:學期結束時,獎金發放到個人。
懲:先在個人成果獎金中扣除,不夠則在崗位獎中扣除。
五、本制度解釋權
橫扇中心小學校長室。
六、本制度以外各種特殊情況由學校行政研究決定。
教師獎勵制度 7
堅持對人機制、激勵機制、實績優先的原則,突出優勞多得,為表彰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業績突出的教師,不斷提升學校品牌,特制訂本獎勵制度。
一、單項獎勵
1、獎勵項目
①輔導學生參賽獎。
②學生習作發表輔導獎。
③論文(經驗)發表獎。
④報道獎。
⑤教育科研課題獎。
⑥滿勤獎。
⑦參與校本研訓活動獎。
⑧業務競賽獎。
⑨個人榮譽獎。
2、說明
①團體獲獎。獲盛市、縣獎勵給獎,省級雙倍取值給獎。
②有幾個輔導者(作者),成果集體共享(各人所占比例,由行政組酌情審定)。
③以上獎勵和獎分視當年本校具體情況,再看獎勵級別和人數,由行政組集體確定。
二、教學質量獎
1、成績達標獎。
2、成績優勝獎。
三、目標管理獎
1、方式。依教師德、能、勤、績四方面的計分分等給獎。
2、德、能、勤、績的'考評計分依《七星河中心小學教師崗位目標考核細則》相關條款進行。
四、特殊貢獻獎
以在某領域做出了公認的重大貢獻為依據給獎。
可由行政組加記目標管理分。
五、說明
1、各項獎金額,由行政組討論依實情而定。
2、本方案由行政組負責解釋。
教師獎勵制度 8
為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進學校各項工作,學校建立獎勵措施如下:
凡是獲得各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科研成果獲獎、賽課等,或專業教育教學雜志上發表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級教育部門、政府表彰的,學校按照下列獎勵政策予以一次性獎勵,并公開表彰表揚。各項評獎費用自理,獲獎(榮譽)或論文發表以證書(或發表專業學術雜志)為準,向學校提供原件予以說明方可享受相應獎勵。多人次取得的成果,榮譽以此獎金作為獎金總額,由參與者共同享受,不單獨享受。
正式教育組織、機構論文、評選獲獎或在教育類雜志、報紙正式發表獎勵發放對照表:
獎級
等次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
一等獎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獎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獎200元100元80元30元
優秀獎根據情況酌情獎勵。
正式行文通報表彰、表揚或具備榮譽證書的個人獎勵辦法:(單項工作集體獎和全面工作集體獎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分管負責人獎勵時應比獲得相應榮譽的個人獎勵高一個獎次。)
獎級
等次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
政府部門政府部門政府部門政府部門
表彰XX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揚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獎勵外的各項其它需要獎勵的榮譽、成果等,學校根據實際酌情考慮,原則上沒有證書、獎狀等說明的一律不予以獎勵。對含金量高的榮譽、獲獎可增加獎勵幅度。對科研成果獲獎和參加各類賽課獲獎的'將加大相應的獎勵力度。對推薦參加區點賽課或演講等活動未獲獎的同志予以適當的工作獎勵(30元以內),以資鼓勵。
對以上獎勵辦法如有疑問,可向學校行政辦咨詢,學校校長主持負責解釋。
教師獎勵制度 9
一、非畢業班教學質量獎
評比以合格率(或均分)為主要依據,非畢業班教學質量獎勵參照學期末全縣統一檢測考試評比文件。均分和優秀率為參數,確定各科成績位次,設立位次獎。位次獎分為三個區間,體現獎勵區別,即倒數第4名至倒數第9名每個位次獎勵20元;倒數第10名至倒數第14名每個位次獎勵30元;倒數第15名至順數第1名每個位次獎勵50元;全縣評比前三名發特別獎勵300元、200元、100元。畢業班每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檢測教學質量獎勵發放參照本辦法,代兩門以上課程的成績按平均名次計算)
二、畢業班教學質量獎
1、獎項設置:畢業班升學考試質量獎設完成任務指標獎、單科位次獎、學生個人總成績獎及單科成績獎四個獎項。
2、獎勵原則:學校每年度結合上級下達的任務指標。以完成重點高中的情況為主設立獎勵金額,完成普通高中、高職中任務指標獎,依照學校財力酌情予以獎勵。具體金額以校委會會議形式討論確定。完成或超額完成學校下達的升學任務指標所得獎勵,以教學班為單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單科成績的位次體現獎優罰劣的宗旨。
3、獎勵辦法:
1)完成學校下達的任務指標的班級發給獎金500元。
2)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班級在500元獎金的基礎上設立追加獎金。每超額完成一名重點高中指標追加獎勵400元。
3)升學考試單科成績位居全縣倒數第4名至倒數第9名每個位次獎勵50元。位居全縣倒數第15名至順數第1名每個位次獎勵150元,位居全縣前三名發特別獎每位次獎勵500元。
4)中學特長班若給學校下達招生計劃。獎勵不受完成任務與否的限制,初錄1名,發給輔導教師獎金20元,正式錄取1名,則劃歸相應班級的目標任務之列。輔導教師獲獎200元。
5)學生單科成績位居全縣前5名(含5名)每出現1名獎相應代課教師100元。學生個人總分位居全縣應試學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現1名獎100元。此項獎金劃歸該生所在班級獎金總額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將應收的費用給學校結清的班級獎班主任100元。
三、學科競賽獎
1、校級參賽教師獲得三等獎獎勵30元。一等獎獎勵50元。
2、輔導學生參加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100元,獲縣二等獎,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150元,獲縣一等獎,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200元。
3、輔導學生參加市級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300元,獲市二等獎,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400元,獲市一等獎,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500元。
4、教師本人參加縣級以上舉辦的.各項競賽。縣三等獎獎勵100元,二等獎獎勵200元,一等獎獎勵400元;獲市級優秀獎獎勵200元,市三等獎獎勵400元,二等獎獎勵600元,一等獎獎勵800元;省級競賽獲得名次按市級翻倍。
5、寄作品參加比賽得獎的如征文、小論文、美術作品等)獲得三等獎獎勵50元。一等獎獎勵150元,市級獲得名次按縣級翻倍,省級類推。
6、縣級組織的體育比賽獲獎由行政會另行討論予以獎勵。
四、非教學人員責任獎
由學生代表、全體教師和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定為“優(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獎勵,根據承擔工作的完成情況。獎額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綜合評定為“差”則不予以獎勵,中”按總獎額1/3予以獎勵,良”按總獎額的2/3予以獎勵,優”按總獎額全部予以獎勵。
五、獎勵說明:
1、教學質量獎非畢業班一學期兌現一次。
2、獎勵依據限定為教體局或教研室下發的成績通報表。
3、具體獎金分配方案依單科成績位次先后拉開檔次。學校審核方可發放。
4、一門學科教學工作由幾名教師承擔。體現區別,兌現相應獎金。
5、競賽獎每學期學校按文件或證件兌現一次。
6、本獎勵辦法試行一年。若上級評比精神變動;學校實際及學情實際的變化;招生制度及計劃的調整。
教師獎勵制度 10
一、鞏固率考核
認真貫徹省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確保鞏固率100%,輟學率為0,班級無學生退款回家。
①全學年中,若因某學科老師教育不當,人為造成學生回家的,該科以零分參加教學質量考核(學校或市局處分的除外,但要計算鞏固率),責任人承擔退款等一切費用且學年末不得評優、晉級。
②第二學期期中前回家退款的,學校承擔退款的50%;班級承擔50%,此款在學年末班級獎金總額中扣除,并計算鞏固率。(因病停學治療的學生,報教導處申請休學,市局審批后不乘以鞏固率。)若未退款,不計算班級鞏固率。
二、安全責任考核
全學年班級無安全及傷害事故發生,獎班主任1000元。如因教育不當發生安全傷害事故,不僅不獎,且醫療費、車費、招待費及學生出走的所有用費等由班主任和直接責任人承擔。學生損壞公物,由班主任負責,相關學生照價賠償。
三、教學質量考核
㈠班級獎勵
1、泰中統招生獎勵
每班以進班總分在360分以上(含360分)的學生數為泰中統招生基本數。基本數為“1”的班級,若達到基本數,則獎3萬元到班;基本數為“2”的班級,若達到基本數,則獎3.5萬元到班;不能達到基本數的班級不僅不獎,且罰l萬元。超過基本數,每增加一人,加獎2萬元到班。
2、泰中指標生獎勵
每個指標生獎勵l萬元。
3、泰中擇校、黃中統招、市一高統招生獎勵(不含泰中民辦班)比照20xx年中考成績,以上三類錄取線基本相當,取三類錄取線中的最低值作為考核分,每一人獎勵2000元到班(不含泰中統招生和指標生)。
4、合格率考核
按進班時合格率算班底,中考成績按市局規定計算合格率。達到進班時的合格率,則獎l000元到班,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則獎100元到班;每下降一個百分點,則罰100元到班。
㈡學科獎勵
1、平均分考核
中考成績揭曉后,分別算出我校各班各科平均分及濟川實驗學校、濟川中學、西城中學三校總平均分。若我校某班某科均分超過上述三校總平均分,則分段計獎,標準如下:
(1)若超過分低于5分,則每分獎600元;
(2)若超過5分(含5分),則5分之外每分獎1000元;
(3)若超過濟川實驗學校平均分,則獎任課老師1萬元(不重復按分數段計獎,就高不就低);
(4)若某科所有班級均分都超過上述三校平均分,則發該科每位任課老師協作獎500元;
(5)若某班某科均分低于上述三校總平均分,在2-4分內,每分罰200元,4分以上每分罰300元;
(6)若班級各科均分之和高于三校年級級均分,則每高1分獎300元到班,由班主任分配給任課老師;若低于三校年級均分,則每低1分罰100元,由均分低于三校年級均分的任課老師按課時比例承擔,班主任不得評優。
2、合格率考核
按進班時合格率算班底,中考成績按市局規定計算合格率。達到進班對的'合格率,則獎200元;不合格人數每減少一人,則獎100元,每增加一人,則罰100元。
㈢體育教學質量獎勵制度
1、按中考成績考核獎懲。若班級體育均分均分超過全市第二的學校均分,則獎任課教師基本獎金2000元,每超過全市第二O.1分再加獎500元;若班級均分為全市第二、三、四、五,則獎任課教師800元、600元、400元、200元;若低于全市平均分,每低0.1分罰任課教師500元,且年度考核不得為“優”。
2、中考文化成績各班前5名中,體育全部滿分獎勵1500元,若不全是滿分,不僅不獎,且見一人罰500元;中考成績各班6-15名中,體育見一滿分獎勵100元,見一不是滿分罰100元。
(四)特招生獎勵
若因體育特別優秀或其他特長、學科競賽獲獎進入泰中統招生行列的,每取一人獎勵該班1萬元,其中獎體育老師或指導老師6000元。
四、獎金分配方法及有關說明
(一)班級獎勵
1、中考成績揭曉考核兌現時,各班把各項獎勵相加,正、負之和的獎金額再乘以班級鞏固率為班級獎金總額;按中考成績班級總分前12名算各科平均分,排名算點子數。第一至第五為12點,第六至第十為9點,第十一至第十五為5點,第十六至第二十為2點,班主任為1.5點;該班各科及班主任點子數相加為班級總點子數。班級獎金總額除以班級總點子數為該班每點獎金額。
2、語、數、外權重為“1”,物理為“0.8”,化學、政史為“0.75”。
3、任教一個班語、數、外、物、化,兩個班政史的,點子乘以0.9。
4、任課老師所得獎金:所教班級的每點獎金額乘以該科在該班的點子數。
(二)學科獎勵
1、中考成績揭曉考核兌現時,把考核班級平均分獎勵和合格率獎勵分別乘以相應班級鞏固率,得學科獎金額。
2、語、數、外學科獎金額乘以“1”理化、政史學科獎金額乘以“0.85”。
3、任教一個班語、數、外、物、化,兩個班政史的,該科獎金乘以0.9。
㈢泰中統招生達到基本數的班級,該班“學科獎勵?平均分考核”中若有罰款,乘以二分之一記入個人獎金;泰中統招生達不到基本數的班級,取消該班“班級獎勵”,且該班所有任課老師年度考核不得為“優”,班主任不得參加優秀班主任評選。
五、教師有下列情況之一,取消所有教學獎金
(一)考核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的;
(二)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搞有償家教的;
(四)人格低下,向學生家長索取錢物的;
(五)未經學校批準,亂收費、亂訂復習資料的。
六、本制度適用于20xx-20xx學年度,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獎勵制度 11
一、指導思想
為了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活動,積極參與省市級教學評優活動和學科競賽輔導,提高教師教育教學及科研水平,有效提升教師教書育人的技能,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處室主任
三、考評內容及程序
1.考評內容
①教研論文發表或獲獎
②科研課題獲獎
③優質課獲獎(包括錄像課、說課、教案、課例等)
④優秀課件制作獲獎
⑤學科競賽獲獎
⑥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其他類型的評比活動
2.考評程序
個人申報:以學年為時間單位,將本人在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以發證或領取證書時間為準)符合本考評內容的個人獲獎評優成績進行總結,填好有關申請表格,并附上各類獲獎原件,一并上交校教研室。
四、教科研成果獎勵
學校將在每學年結束時進行評定,與教學質量獎同時領發。
1.在正規出版社、報刊社公開出版發表的教育專著、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實驗報告、經驗報告等。市級報刊每篇50元,省級報刊每篇100元,國家級報刊每篇200元。
2.在區、市、省、國家級教育主管部門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實驗報告、經驗總結、教學反思等。區級30元,市級50元,省級100元,國家級200元。
3.區級以上教育科研機構批準立項的`課題、成果鑒定、評審的科研成果等。通過成果鑒定的課題:區級100元,市級200元,省級300元,國家級500元。
4.在校級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教學反思等,每篇獎勵20元。
5.優質課與優秀課件評獎參照第2條論文評比獎次。
6.學科競賽所輔導學生獲得國家級獎勵每生60元,省級每生50元,市級每生30元,區級每生20元。
五、附則
本制度由考評小組負責解釋。
教師獎勵制度 12
1、統計時間:
每學年第——學期統計時間從9月至12月,第二學期統計從1月至6月的成果(7、8月份如有成果合并于9—12月統計中)。教師成果每學期統計——次,在期末階段操作實施。
2、統計對象:
所有在職教師。
3、內容范圍:
包括以下五個類別。
(1)教科類
①教師在校級及以上教學活動中執教公開課。
②教師在校級及以上教學評比、競賽中獲獎(課堂教學、教學技能、教學設計、教學案例、多媒體課件等)。
③教師參與區級及以上錄像課拍攝。
④教師所撰寫的.論文在校級及以上評比中獲獎,或在教育類期刊雜志上發表(包括在校報以及《和》期刊上發表文章)。
⑤科研課題在校級及以上立項。
⑥教師在縣級及以上的會議中作專題發言,或在縣級以上教研活動中作主題講座(包括分冊備課)。
(2)管理類(班主任填寫)
①班級金星杯評比情況(注明9至12月獲獎次數)。
②各班教室布置、黑板報評比(注明9至12月獲獎次數)。
⑧參加校大隊部、區級以上少工委、團工委等組織的各類少先隊評比活動(7—12月)。
④第二課堂實踐活動中獲得“優秀假日小隊”的情況。
⑤輸送學生參加縣級或以上文體、科技等評比活動,取得成績。
(3)指導類
①學生個人在校或校級以上學科競賽中獲獎。
②學生個人在學校及縣級以上的各項體育、藝術、科技競賽活動中獲獎,如藝術節、運動會、“三跳比賽”等。
⑧各類學生競賽團體獎(含每月寫字比賽團體獎)。
(4)常規類
主要指教師完成“五個一”的情況:每月按時完成“教學沙龍”中主題跟帖的情況;教師日常聽課節數。
(5)其他
①教師在各項技能比賽中獲獎。
②教師在縣級競賽活動中獲得優秀指導獎或團體組織獎。
③教師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其他活動中獲獎。
4、統計步驟:
(1)教師自行填寫《個人成果統計表》,連同獲獎證書(或文件)、發表期刊封面,版權頁等上交教學處。
(2)教學處、教育處分項進行審核(包括獲獎復印件等)。
(3)考核小組依據《成果考核細則》統計數據。
(4)公示考核數據一天。在數據公示階段,考核小組對考核結果享有解釋權,任何數據更改需上報考核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5)發放教師成果獎。
5、填表要求:
(1)內容詳實。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力求具體準確。如公開課需寫清課題、級別、主辦單位及活動名稱。論文發表需注明期刊名稱、期刊號等。
如統計學生獲獎情況時,在“類別”一欄中寫清“團體”或“單項”獎。
(2)附件齊全。所有成果需同時遞交獲獎證書復印件(或文件通知復印件),文章發表需交期刊封面、版權頁復印件。
(3)按時上交。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表格,逾期不候。上交截止時間之后不得再增補成果內容。
(4)文責自負。教師自行填寫成果統計表,文責自負。考核組以教師填寫的《個人成果統計表》為基礎逐項進行審核,凡因教師填寫不當而出現的統計差錯,結果由教師自負。
教師獎勵制度 13
為有效評估教學效果,不斷鞏固和提升教學質量,激勵教師工作的自覺性、積極性,特制定聯校對教學效果檢測的獎勵制度如下:
1、對于成績優異教師的獎勵
聯校對各年級檢測成績(優秀率、及格率、平均分綜合核算)進入前1/3名次教師進行獎勵,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20元,第三名90元,第四名60元,第五名30元;科學、品社學科減半獎勵。獎金分配期中1/3、期末2/3。
2、對于工作量較大教師的獎勵
對于三四五六年級承擔語文、數學、英語學科中兩個學科及以上的教師、數學兩個班的.教師、英語三四年級四個班及以上、五六年級三個班及以上的教師期中、期末考試進入中游的教師進行獎勵,獎金1000元。所有進入獎勵范圍的教師平均分配獎金。
3、對于學區校長的獎勵
各學區教學成績按期中1/3、期末2/3核算后,每學期對前三名學區進行獎勵,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4、對于縣局檢測的獎勵
對于縣局檢測的班級跟全縣平均成績相比,對于成績進入中游的教師進行獎勵,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220元,第四名180元,第五名140元,第六名100元,第七名60元;科學、品社學科減半獎勵。
對于縣局檢測的班級成績綜合核算到學區跟全縣平均成績相比,對于成績進入中游的學區進行獎勵,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5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5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00元。
對于縣局檢測的教學成績核算到學科跟全縣平均成績相比,對于成績進入中游的學科教研員進行獎勵,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5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5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00元。
教師獎勵制度 14
為激勵全體教職工積極工作,強化教學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實施素質教育,特制定本獎勵措施。
一、課時津貼
(一)、課時計算方法:
1、語文:一、二年級每上一節課按1.6課時計算,三、四年級按1.7課時計算,五、六年級按1.8課時;數學:一、二年級每上一節課按1.5課時計算,三、四年級按1.6課時計算,五、六年級按1.7課時計算課時。
2、三年級及時以上的思品、自然、社會、體育、英語、信息技術,每上一節課按1.1計算課時。1――6年級的音樂、美術、班隊及一、二年級體育、思品、自然均按每上上1節為1課時計算課時。
3、課時計算公式:課節×系數×周數=總課時
(二)、根據學校經濟承受力每期給予適當的超課時津貼,(個人課時-全校總課時/任課教師人數=超課時)
二、教學成績獎
1、及格率獎:
(1)、受獎標準:一、二年級及格率達95%及以上(含95%);三、四年級及格率達90%及以上;五、六年級及格率達85%及以上才能受獎。
(2)、獎勵辦法:凡達到標準要求者,根據所教班學生數,按每生1元計算,獎單科教師。
2、優生率獎:
(1)、優生標準:一、二年級95分以上者;三、四年級90及以上者;五、六年級90分及以上者為優生。
(2)、獎勵方法:按每科計算,優生每生獎1元。語文、數學雙科優生,每生獎2元。
3、特優生獎:10元/生。
4、平均分獎:以區平均比較,每超一個百分點,按每生0.1元計獎。
三、對畢業班畢業學期的特殊獎勵措施(只針對畢業學期的畢業考試)
1、小學部:
(1)、達標獎:及格率、優生率、平均分達區同類學校平均的,每率每班科20元。
(2)、名次獎:從全區同類學校的第11名起算,每上升一個名次每班每科每率3.33元。
(3)、優生獎:凡畢業考試中,文理兩科總分在180分及以上者,計為優生,并升入本校中學部,獎勵班上20元/優生;文理兩科總分在190分及以上者,計為特優生,并升入本校中學部,獎勵班上40元/特優生。班主任再按文理兩科分值按比例分配。
(4)、小學畢業班升中學時,每班外流學生控制在2人及以下者,獎班主任100元。每年9月10日以前,介紹片外小學畢業生就讀我中學部并入學籍的,獎勵介紹人50元/生。(注:該條是為每年秋初多爭取生均公用經費而制訂的,未經過教代會通過,有意見和建議的,請直接和教導處聯系)。
2、中學部:
(1)、達標獎:及格率、優生率、平均分、及格率達區同類學校平均的.,每率每班科15元,理、化、生實考、體考達區平均20元/班科。
(2)、名次獎:從全區同類學校的第10名起算,每上升一個名次每班每科每率2.5元。
(3)、升學獎:升入六中100元/生,二中80元/生,其他高中10元/生。(以高中學校返回信息為準)。四率指標達到區指標,一個班科共獎勵120元(平均分35元,及格率35元,優生率35元,學困率25元),體、音、美教師小學部素質教育質量評估100分制得8分者獎3元,多0.1分獎1元,少0.1分減1元;中學部達區平均每班30元,生、理、化達區平均每科30元。
五、特優生獎勵措施
1、特優生標準:
一年級語、數雙科總分達200分的;二年級語、數雙科總分達199分的;三年級語、數雙科總分達198分的;四年級語、數雙科總分達196分的;六年級語、數雙科總分達195分的(畢業學期特優生按雙科成績總分達190分的計算為特優生)。
2、獎勵標準:
特優生按每生10元,畢業班畢業學期按每生40元獎給語、數兩教師共同享受。中學部考上六中每生100元,二中80元,其它高中每生10元。
六、對各班語、數任課教師實行超員獎。
小學部以每班48人的定額為基數,新教班級學生數在48人以上的,每超出一人,每周分別給予語文0.5課時,數學0.4課時作課時補貼。
七、計算學科教師個人成績的各種數據,均按四舍五入到整數進行計算。
以上規定是根據現行考試制度而制定,隨著素質教育的完善,今后將根據上級考試制度的改變,不斷修改此規定,充分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
教師獎勵制度 15
一、指導思想
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確保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則
引導性原則激勵性原則科學性原則
三、獎勵辦法
(一)教學研究獎
1.教師參加縣級教學現場競賽獲一、二等獎的獎100元、60元。
2.教師在省級以上有正規刊號的刊物上發表論文不少于1500字(報紙只限中國教育報、江蘇教育報、中國教師報、教師報),每篇獎200元(每學年不超過400元)。
3.教師被學校推薦參評縣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的參評費用由學校承擔,被評上的另獎勵100元。
4.教師被推薦上縣級示范課、教改課的每節獎100元。
5.教師在市級以上報刊指導學生發表文章及書畫作品的有一篇獎20元(每學年不超過40元)。
6.教師指導學生獲現場競賽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60、40、20元。
7.教師被學校推薦課題上報立項和結題的費用由學校承擔。
8.教師在黨報黨刊或者教育刊物報道我校先進教育做法的每篇獎50元。濱海教育網每篇獎10元。
(二)教學質量獎
1.校抽測第一名的獎50元(一、二年級取前兩名),如是代課教師則獎100元(與同軌班級積分相差3個點的同獎)。鎮抽測與績效工資考核掛鉤校不再獎勵。
2.縣抽測中個人獲縣教學實績獎的`獎300元。學校團體進入前2名的獎勵抽測團體2000元,前3,4名的獎勵團體1200元。(如鎮獎勵則校不再進行獎勵)
四、說明
1.校抽測和鎮抽測一樣納入教學質量考核,在質量折合分中,語文、數學倒數后三名或者在縣學科調研中倒數后三名的不評優,不表彰。在縣抽測中列同類學校后兩名的原則上進行交流。
2.獎勵辦法與縣、鎮有關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3.校抽測獎勵學期結束兌付,其它按學年兌付。
教師獎勵制度 16
在小學教育教學中, 課堂獎勵是一種課堂激勵方式,包括情感獎勵、物質獎勵兩種形式。雖說是一種“激勵”方式,卻也具有事物普遍的雙面性。一方面,這種外部的刺激能激發學生參與課堂德興趣,促使學生集中注意力,保證課堂學習效率,同時還便于課堂管理;另一方面,這種獎勵方式也會對小學生身心產生諸如興趣下降、功利主義、人際關系緊張等消極影響。
一、小學生課堂獎勵之“利”
(一)情感獎勵激發熱情
教師的真情表揚、神情眼色、體態動作等都是情感獎勵不可缺少的部分, 小學生受到老師的口頭表揚等情感獎勵, 會覺得是老師對自己的肯定,能極大地激發學習熱情。教師在課堂上及時公平地給出情感獎勵, 經常鼓勵學生是作為教師的一個基本教學素質。
筆者對所在學校進行教學反饋過程中,整理學生調查表統計結果顯示:97.7%的學生認為教師表揚對自己學習積極性影響“非常大”,99.4%的學生希望在課堂上得到老師的鼓勵;同時對教師調查表統計結果顯示:課堂教學中運用表揚次數越多的課堂氛圍越活躍。該組數據表明情感獎勵在課堂教學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僅能極大調動課堂氣氛,而且能激發學生學習熱情。
(二)物質獎勵豐富教學
一些物質獎勵不僅可以激發學生興趣,調動學生參與課堂的積極性, 還能起到豐富教學的作用。其作為一種非常規教學方式,往往能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在不同年級課堂教學過程中, 可以借助不同獎品的特殊性和不同學科的特點進行示范教學, 讓學生將不好理解的問題, 晦澀難懂的題目在物品的演示下更好地理解,印象深刻不容易忘記。課后再將這些獎品巧妙地送給孩子們, 這樣恰到好處地運用物質獎勵,可以讓學生印象深刻,引導學生前行。
(三)多樣性獎勵帶來驚喜
小學生表現欲強,思維活躍,注意力不能長時間集中,課堂教學中獎勵的多樣性特點,時常能給學生帶來驚喜, 使其注意力能較長時間集中到學習上來。教師設計多種獎勵形式,如獎勵積分卡、小紅花、小紅旗、糖果、寫著特殊字跡的小紙條等,還可以采取合作、歌舞等形式,只要賦予其“對勝者的獎勵”“全班同學對你的認可”等一定的意義,學生就很愿意參與進來, 而且會把得到的獎勵收藏起來放在最醒目的地方,對學生來說,這種驚喜是一份非常珍貴的`榮譽。
二、小學生課堂獎勵之“弊”
課堂獎勵不是萬能的, 其作為一種教學手段,既有優勢也有局限。不分析其“弊”,就不能使這個輔助的教學手段得到充分恰當的運用。
(一)課堂獎勵存在短效性
在課堂學習中,課堂獎勵不同于激勵,課堂獎勵是激勵的一種形式,激勵強調的是“喚醒”, 即激發起學生對該科目學習的興趣,不是暫時的,具有持續性。課堂獎勵是在課堂上給予學生喜歡的獎品,并不能代替激勵,也不能起到激勵的效果。教師用課堂獎勵這種形式對學生好的行為予以獎勵,效果是短暫的,缺少過程上持久性的考慮, 眼花繚亂的獎勵形式只是滿足了在課堂上的時效性。對學生還應該怎樣進行持久的激勵值得深思。
(二)機械式獎勵流于形式
當前小學課堂上的獎勵存在“因為獎勵而獎勵”的現象,教師為了到達教學效果進行機械式獎勵, 沒有真情流露。瑞士教改人喬安·佩斯特羅茲說:“教育的最高成就是在我們指出學生的錯誤時,能感動他們的心靈,用我們強烈的愛是他們信服。”課堂獎勵也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的,學生能讀懂教師溫暖的眼神和動作,什么是真心的表揚。教師要用真心讓課堂獎勵起到應有的作用, 要讓課堂獎勵傳遞給學生實實在在的“正能量”。如果只是因為獎勵而獎勵, 只是為了教學效果而獎勵,就失去了獎勵本身的意義。
(三)獎勵對象“厚此薄彼”
小學生具有很強的模仿性和“向師性”,對教師又依賴又崇拜, 教師的任何一句話都會對小學生產生很深遠的影響。因此,如果在課堂獎勵中教師做出不客觀不公正的獎勵會對學生影響很大。課堂獎勵恰恰是教育改革中一種不太完善的激勵方式,而且課堂中學生人數眾多,導致課堂獎勵存在獎勵對象“厚此薄彼”的現象。給沒有得到獎勵的孩子留下“他比我強”“我不如他”的心理陰影。獎勵對激發學生興趣能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獎勵對象“厚此薄彼”的問題也會使同學背負莫大的壓力。
三、如何逐“利”避“弊”
(一)告別經驗主義
當前教師對課堂獎勵的認識停留在經驗主義層面,沒有深入到理論層面,只有細致地思考課堂獎勵之“弊”,深入研究課堂獎勵及理論和發展方向, 將教學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投射到教育學、心理學問題上進行深入分析,通過重新設計,再在課堂中進行實踐,從實踐到理論,再從理論到實踐的如此往復,才能制定出符合小學生發展的科學合理的課堂獎勵制度。
(二)降低獎勵的針對性
每個學生都希望得到獎勵,研究表明:對個體獎勵不合理, 會導致小學生的攀比妒忌心理嚴重、人際關系不和諧。教師要從調動大多數學生積極性出發,降低獎勵的針對性,做到不針對個人,而針對集體中的一部分,減少少數典型的樹立。進行集體表揚, 如表揚一組、一排、一邊的同學,而不是某某同學。這樣進行集體表揚,大部分學生都受到了表揚,而沒受到表揚的一部分同學也不會有負面情緒,反而希望為自己所在的一部分做得更好,增強學生的集體榮譽感的同時, 又能為學生今后的集體協作, 互幫互助等美德的養成打下基礎。
(三)注重獎勵的層次性
教師要以每個學生都有潛能,但潛能不盡相同為出發點, 知道學生之間存在差異性,合理激發不同學生的不同才能,把獎勵標準設置成具有層次性的標準,盡可能讓每個學生努力后都能獲得課堂獎勵,機會均等。獎勵標準應該隨著學生在不同方面的能力而進行靈活性的變動,對某方面能力強的孩子設定較高一些的標準,能力弱一些的孩子設置較低一些的標準。
(四)師生共同設計課堂獎勵
課堂獎勵的主體應該是學生而不是教師,課堂獎勵是為學生服務的,目的不是用獎勵控制學生。教師在設置課堂獎勵時也要注重尊重學生的獨立性和主體性, 從了解學生的需求出發, 充分采納學生的意見, 獎其所需,一起商議課堂獎勵的形式。學生在自己設計的課堂獎勵形式中自我衡量,縱向比較,全面進步,對課堂學習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教師獎勵制度 17
一、請假程序:
1、請假手續:教職工因故請假必須經校長審批同意后方可離校。因特殊情況(病假憑醫院證明、突發事故)本人不能前來請假的`,應及時用電話辦理請假手續。(務必用假條)非本人辦理事務不得請假和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給假半天,本人主持假期一周。
2、節假日假期不補。
二、考勤制度:
1、教師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上下班(10:20到校,16:30離校),并一律實行簽到制,中途不準隨便離開工作崗位,特殊情況離校應向領導請假并作好記錄。本學期由值周教師負責記載,每周匯總到校務日志周五紀錄上。
2、凡遲到早退、中途離校一次時間滿兩小時者作缺勤半天處理;遲到早退、中途離校全學期累計滿3次者,作缺勤一天計算。學校召開會議無故缺席者、每次按遲到早退一次計算。每周一中午開會。
3、除正常假期(婚假等)外,每人有1天公放性假期,不計出勤,代課費用由學校支付。孩子高考中考,教師有假期1周,不計出勤,代課費用由學校支付。正常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4、如果遇到突發性事故,應該及時打電話通知學校。
三、獎懲辦法:
1、學校每學期投放50元作為全勤獎。如果1天公放性假期都未請假,全勤獎為100元。
2、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早退或遲到5分鐘每次扣5元,5分鐘以上扣10元,曠工1天計算扣50元。對于曠職者,將嚴肅處理。曠工二天扣100元,一學期累計曠職3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中途隨便離開工作崗位(教室)而不到招呼者或者出校園分別扣20元、50元。對于明知扣款后不上班者,通報批評并扣100元。
3、給公假或者假期而提前上班者,每天獎勵20元。
4、婚喪假能按時上班者,享受月全勤獎。
5、扣款不封頂,扣完后累計到下月或者期末考評中。
四、未說明或者改動的問題,以會議紀錄未準。
五、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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