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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分班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招生分班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招生分班管理制度 1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等相關教育法律法規,堅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全體學生,以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全面提升學生整體素養,為學生全面健康和諧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進一步規范我校的辦學行為,堅決杜絕設立重點班的現象,為每一個學生提供相對均衡的教育和發展機會。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出發,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對新生實施陽光分班解決好,社會關注的學生擇班問題,給學生同一條起跑線并享受相同的教育資源和良好的學習環境,實現學校教育的'均衡發展。積極推進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全面落實教育惠民的各項政策,努力給學生們營造一個公平的教育環境。
二、基本原則
法制性原則;公平性原則;平等性原則;均衡性原則。
三、基本程序
第一步 請微機員錄入新生名單
第二步 微機進行隨機抽取名單進行分班
第三步 請新任的班主任老師上來抽取新生入學班級的序號,并按照所抽取的序號站好
第四步 組織學生按微機抽取的名單分成兩個小組,并在每個小組中隨機選取一名學生,在教務主任主持下先抽取抽簽序號,再按抽簽序號抽取班主任姓名,并當場由該名學生大聲讀出所抽取的班主任姓名
第五步 該名班主任組織學生有序進入班級。為保證公平,班主任所抽班級序號、學生抽取的班主任姓名均在當場制作完成。
四、相關要求
1、統一認識,大力宣傳。各年級組要充分認識均衡師資、均衡編班對于促進學生均衡發展的長遠意義,克服畏難情緒,積極組織實施。同時,加大學習和宣傳力度,讓廣大教職員工熟悉有關要求,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并通過多種方式向學生及家長宣傳有關精神,讓社會各界理解、支持均衡編班工作,確保此項工作穩步實施。
2、精心組織,嚴格程序。學校教研組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健全和完善學生均衡編班、教師均衡配置的操作程序及陽光操作辦法,并報校長批準,方可實施。在實施中要嚴格按照既定程序和辦法操作,做到方案及時公開,結果及時公示,杜絕人情因素干擾。實行監督制度,由上級督查組、教師代表全程監督編班過程。
五、保障措施
1、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分班操作機制制以保障陽光分班工作的規范進行,絕不按考試成績分班。
2、營造輿論氛圍大力宣傳學校所選派的班主任的學識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打消家長的疑惑。
3、學校向社會鄭重承諾絕不擅自接收分配到其他學校的學生,不將 骨干教師集中安排到一個班,不在陽光分班過程中徇私舞弊。
4、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教育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學校將邀請學生家長代表等進行監督,保證各環節不出現疏漏。
學校招生分班管理制度 2
一、招生管理
1、我校每屆新招生必須按照教育局當年招生政策,面向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按計劃招生,免試入學。一年級新生一律憑義務教育登記卡、戶口簿、房產證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
2、新生均衡分班,不得以任何名義分重點班。
由學校教學校長和有關人員組成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的報名、審核、編班等工作。審批程序為:由教學校長和有關人員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按學生年齡結構,性別搭配,家長學歷,特殊家庭,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情況進行審批,平均分配,平行編班。
由教導處組織一年級班主任抽取班級,再組織家長代表抽取班主任的方式,并在校務公開欄向學生、家長、教師公示經核準的學生名單,確保新生分班工作公平公正。
3、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或戶籍與常住地不符的以及流動人口子女由法定監護人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學校按上級主管部門的安排接受相關學生入學就讀。
4、積極做好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工作。
5、慎重對待未足齡兒童入學,執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電子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xx 52號)中妥善處理未滿六周歲兒童入學問題政策。
二、轉學生管理
1、因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戶籍及家庭住址變動或其他正當理由需轉學者,由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入和轉出學校同意,并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轉學手續。轉學一般應在學期初辦理,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2、轉學生分班管理。
由教導處組織轉學生考試,了解學生學習情況。按照轉學考試的分數,結合班級班額情況及男女比例,合理地將轉學生安排到各班就讀,保障各班級之間的均衡,不分重點班。
三、分班管理
為了保障學生在校接受基本教育的權利,提高教學質量,促進師生身心發展,深入推進教育均衡發展,規范招生行為,嚴格控制班額,學校會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對超過46人的班級進行分班。分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1.由原班級班主任組織協調班級授課教師,根據學生的個人表現和家庭情況,綜合考慮男女生比例,將學生分成均等的幾份。
2.再由教導處組織分班領導小組成員,將各班級分組情況匯總,隨機組合成新的班級,編為臨時班級。
3.組織新班主任隨機抽取班級后,由家長代表隨機抽取班主任。
四、休學復學管理
凡學生因病,無法堅持正常學習,須長期(三個月及以上)停學者,應由本人或家長(監護人)申請,出具縣(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診斷證明書、病歷、出院小結、醫藥單方能辦理,經學校同意,報教育局批準,方可休學,休學期為一年,休學(一年)期滿后,應由本人或家長(監護人)申請,相關醫療單位出具健康證明,學校同意,報教育局批準,方可復學。若確須繼續休學的,應憑縣(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辦理好續休手續。
五、學生學籍管理
1、每學期初,學生學籍管理人員必須清查學生人數,及時填寫學生變動情況登記表,掌握在校生的情況。
2、中小學學籍堅持“人籍一致”的原則,要做好對學籍系統的維護工作。具體由學籍管理員負責異動,班主任提供協助。
3、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留級。
4、堅持學籍公示制度。
5、學籍管理由學籍管理員、教導主任具體負責,報分管校長審批。
六、責任追究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違規招生,瞞報謊報,混亂管理的行為,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或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對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追求責任。
學校招生分班管理制度 3
一、招生管理
1、我校每屆新招生必須按照教育局當年招生政策、計劃招生,錄取的新生一律憑入學通知書、戶口簿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應積極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工作,盲童進省盲校,聾啞兒童進武漢市聾啞學校,其他殘疾兒童一般為隨班就讀。
2、由學校教學校長和有關人員組成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的報名、審核、編班等工作。對于來校的新生或插班生,申報程序為:先在教務員處(或教導處安排的人員)登記,相關人員及時將登記情況報告給教導主任,再由教導主任匯總向主管校長匯報;審批程序為:由教學校長和有關人員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按學生年齡結構,性別搭配等情況進行審批、平行編班,由教導處落實到年級和班級,年級組長負責協調落實。任何年級都不得以測試方式接收新生和插班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嚴禁編重點班、快班。
二、報到繳費注冊管理
1、新生入學,采取入學通知書制,并將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監護人或學生本人的手里,接到入學通知書后,應在規定時間內送子女或其被監護人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2、新生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注冊手續,方能取得學籍,新生逾期不報到者,則取消入學資格。學生一學期無故不到者,報教育局取消學籍,各年級學生學籍,由教導處統一管理。
3、新生入學后,學校教導處應立刻上報教育局中小教科取得學籍,編列正式學號。
4、學生的.學籍檔案的內容由班主任負責用藍黑或碳素墨水鋼筆填寫,必須字跡工整,出現錯誤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須與戶口相符,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欄目要填齊。學籍檔案中的學生成績和綜合性評價要事實求是,要如實反映學生真實情況。學生畢業后,學校把學籍檔案交到上一級學校。
三、轉學插班管理
1、需來校插班者,如學額未滿,教導處了解學生學習情況、分管校長審批,憑戶口、房產證、成績單、轉學證(學校學籍管理公章和教育局學籍管理公章)、學籍卡(帶學籍號)可來校插班就讀,學籍管理員同時開出接收證,最多在二周內辦理好學籍轉入手續。學生家長工作調動及其它原因,子女要求轉學須經家長申請,學校研究、教學校長同意簽字,方可辦理轉出手續;學籍管理員不得自主向學生家長開出轉學證。
2、在學校無故不到校達15天以上或休學期已滿又不具備繼續休學理由且未到校復學達15天者,視為輟學。如有學生輟學,班主任應及時向教學校長報告,并進行家訪,查明原因,積極協助做好學生的勸返工作,敦促其到校,并向教導處作出書面說明;教導處及時向教學校長匯報,教學校長應仔細調查原因,作出決定。學校將學生輟學與班主任的考評掛鉤。
四、休學復學管理
凡學生因病,無法堅持正常學習,須長期(三個月及以上)停學者,應由本人或家長(監護人)申請,出具縣(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診斷證明書、病歷、出院小結、醫藥單方能辦理,經學校同意,報教育局批準,方可休學,休學期為一年,休學(一年)期滿后,應由本人或家長(監護人)申請,相關醫療單位出具健康證明,學校同意,報教育局批準,方可復學。若確須繼續休學的,應憑縣(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辦理好續休手續。
五、學生學籍管理
1、每學期初,學生學籍管理人員必須清查學生人數,及時填寫學生變動情況登記表,掌握在校生的情況。如實上報有學籍學生、內借生、附讀生情況。
2、中小學學籍堅持人在籍在,人走籍走,由學籍管理員負責異動、班主任協助。
3、學籍管理由學籍管理員、教導主任具體負責,報分管校長審批。
4、內借生、附讀生必須在申報的同時,及時填寫好相關表格備案在學籍管理員處。
六、責任追究
對于招生及管理行為(含分班、輟學等)中個人失職違規、不作為或亂作為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取消其年度評優評先資格,由此造成社會影響的,視情節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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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
二、擴大招生范圍,在抓好招收本地生源的同時,積極招收外地生源,千方百計完成區教體局下達的`招生任務。
三、公開招生政策,招生條件及招生計劃。
四、規范招生行為,嚴禁“超買炒賣學生”。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招生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組織經費。學校不得采取經濟手段組織生源。
五、堅決打擊非法招生活動,學校任何教職工不準向未經教育部門批準的任何非法機構和個人提供生源信息。招生學校不準利用中介機構或個人招拉生源,堅決取締和打擊非法中介招生機構和招生販子。
六、招生過程鐘,必須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尊重學生選擇就讀學校和專業,不準誤導學生,不違背學生意愿。
七、嚴禁違規收費,招生學校按照物價部門核準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學生費用。
八、對違反招生管理制度的部門和個人,一經查實,就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考核降級、報送有關方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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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確保學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營造安定、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縣教育局安議精神,學校研究決定設立校門值班教師,并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職責
1、遵守值班紀律,按時到班,有事須先向值班領導請假,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做好交接工作。
2、值班時間堅守崗位,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擅離崗位,不主動邀請、允許外來人員或校內教師在值班室聊天、看報紙。
3、保持值班室內及校門周邊環境清潔。
4、按實際情況分成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5、在規定的時間內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
6、夜間值班人員在每天晚上師生離校后要加強校門周圍的巡查,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發現異常情況能自行解決的要在第一時間內解決,有困難的及時與主管領導聯系或及時報警,確保學校安全。
7、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于負責,一方面膽采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另一方面及時匯報主管領導或向部門報警。
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8、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門,其余時間關閉門。
開門時間為:
春季:早上:6:006:3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30
秋季:早上:6:206:5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00
9、值班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二、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值班教師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值班教師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進入校內。
4、在學生放學高峰期,值班教師應主動站在門口組織看護學生安全離校,防止發生意外。
三、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如有事進入,須填寫"來人員登記表",并電話與被者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內。
2、嚴禁家長進入學校,有事要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內;
3、外來人員來,值班教師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4、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值班教師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5、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園,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6、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值班教師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3、中職學校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值班人員白天巡視校園不少于4次,夜間不少于3次。
2、熟悉值班業務,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范圍內的一切事務。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能立解決的'自行解決。應急事件、急需解決的事情,要及時報告帶班領導,特殊情況應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和請示,并做好值班記錄。
3、強化安全責任,保守秘密,不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學校內部的情況。
4、維護好室內秩序,保持室內整潔、衛生規范。禁止在值班時間聲喧嘩。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該室,禁止外人留宿。
5、學校領導與帶班領導,每天2次抽查值班情況,每查到一次空崗(或在崗不履行職責)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予以批評教育,累計查到兩次以上者(不履行職責),學校應根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6、值班期間學校發生的一切問題,都要依據學校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意見落實責任,屬于值班人責任并造成重影響的,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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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強職業學校內涵建設,提高職業學校管理水平,依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中等職業教育有關管理規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各校按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教師隊伍管理
第三條建設規劃。學校制定教師隊伍建設三年規劃和年度計劃,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逐年提高專任專業課教師“雙師型”比例,提升師資質量。
第四條培養培訓。學校加強對青年教師、骨干教師、專業(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的培養。建立優秀教師發展機制和平臺,重點專業(學科)建有名師工作室。
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師全員培訓,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專業課教師到企業進行專業實踐鍛煉(每兩年達兩個月以上)。每年參加省級以上培訓的教師不低于15%,學校每年用于教師培養培訓經費占教師工資總額的8%以上。
第五條兼職教師。學校根據需要通過“特崗、特聘、特邀”等形式,向行業組織、企業、教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等聘任專業課教師或實習指導教師,建立兼職教師人才信息庫。
第六條班主任隊伍。學校加強班主任選拔、聘任、培訓、業績考核工作,開展班主任工作經驗交流、基本功競賽、優秀班主任評選等活動,促進班主任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第七條管理機制。學校科學制定教師聘任管理制度和具體管理辦法,開展師德師風教育,建立和完善教師崗位職責和考評獎勵機制。
第三章專業建設管理
第八條專業規劃。學校根據地方產業結構和職業崗位現狀及趨勢,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編制學校專業建設三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按專業類建立由行業、企業、職業界人士參加的專業建設指導員會。學校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項目。
第九條專業設置與調整。學校根據專業建設規劃開設的新專業,須符合國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每年年底前報縣(區)、市教育局審批。
原則上學校每年新設(包括調整專業專門化方向)專業數不超過3個。專業專門化方向的`調整情況需報市教育局備案。
第十條重點專業建設。學校重點專業開展品牌(特色)專業及現代化專業群建設,做到思路清晰、目標明確、措施得力,體現專業優勢和學校特色。
第四章教學管理
第十一條管理機構。學校設立教務處、實訓處、專業系(部)、教科研室等教學管理職能部門和研究機構,制定并不斷完善各項教學管理制度。學校按專業(學科)成立教研組,作為教學管理與研究的基層組織,有明確的職責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條人才培養方案。學校按照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指導性教學文件,制定專業實施性人才培養方案。專業實施性人才培養方案須經學校專業建設指導員會論證,報縣(區)教育局審核、市教育局審批。
學校根據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市場與企業的需求變化,每學年組織對專業實施性人才培養方案進行滾動修訂,修訂后的人才培養方案需報縣(區)、市教育局備案。
第十三條課程管理。學校按專業實施性人才培養方案開齊開足課程。在規定范圍內征訂教材、選用課程標準(教學綱)。使用教師自主開發的課程標準、校本教材及數字化教學資源需經教務處組織審核,分管教學校長審批。
教材選用及征訂情況于每學期期末前報縣(區)、市教育局備案。
第十四條常規管理。學校按學期制定教學工作計劃,加強教學常規管理,規范教師備課、授課、作業、輔導、考核等各個環節。學校使用教務管理信息化平臺。
第十五條實訓實習。學校建立穩定的具有教學功能、體現專業特點的校內外實訓實習基地,制定學生實訓實習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對學生實訓實習的安全教育。實訓開出率不低于95%。
第十六條教科研。教科研室負責學校教科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科研工作制度和課題研究經費政策,開展優秀教科研成果評選及重點課題研究,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廣工作。
第十七條質量監控。學校建立健全教學質量監控體系,校長每學年主持12次綜合性教學質量評估,教學管理職能部門每學期分別開展23次教學常規督導及評教評學活動。發揮省、市級學業水平測試對教學質量的監測和評價功能。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學校組織檢查性聽課,分管教學校領導及教務處、專業部(系)、教科室、教研組負責人每學期至少聽課20節,其他教師每學期至少聽課15節。
第五章學生管理
第十八條管理體制。學生管理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學生管理網絡,構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員育人的管理格局。
第十九條教育內容。學校把核心價值體系融入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全過程,以文明禮儀、職業道德、理想信念、就業創業、遵紀守法、心理健康等為主要教育內容,開展系列化主題教育活動,做到有計劃、有方案、有效果。
第二十條德育工作。學校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綱》等規定,成立專兼職德育管理隊伍,建立和完善學生思想道德評價及綜合素質測評制度,開設德育課程,開展德育活動,改進德育考核方法。按規定配備德育課教師和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
第二十一條校園文化。學校具有體現辦學特色的“校訓、校風、教風、學風以及校史、校徽、校歌”。重點專業建有鮮明專業特色和優秀企業文化的學習場所。學校社團組織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學生社團參與率達到90%以上。學校建立集教育性和服務性于一體的網絡平臺,規范學生上網行為。
第二十二條學籍管理。學校按規定辦理新生錄取、入學和注冊手續,建立學籍檔案,不得搶注學籍、空掛學籍。每學期及時做好學籍異動的處置工作。
第六章招生和就業管理
第二十三條招生計劃。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和能力,制定年度招生計劃,五年制高職與中職(含分段培養)招生計劃分別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統一下達。
第二十四條招生宣傳。學校要在各個不同階段開展多種形式的招生宣傳活動,宣傳學校專業優勢和辦學特色。學校制定的《招生簡章》須報縣(區)、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在招生工作中,學校不得托非法中介招生,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進行有償招生。
第二十五條就業和創業服務。學校開設就業、創業指導課程,建有學生創業基地,來組織創業、創新賽,發布就業信息,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及跟蹤服務工作。每年10月上旬將應屆畢業生就業情況調查分析報告報送縣(區)、市教育局。
第七章后勤與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校園管理。學校有校園建設總體規劃,教學區、實訓區、生活區、活動區四區分置合理,凸顯室外綠化、室內美化、校園凈化的自然環境,體現職業教育特色。
第二十七條財務管理。學校依照法規建立健計賬簿,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加強內控制度審計。嚴格執行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政策。
第二十八條后勤管理。學校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登記、設施設備采購及使用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衛生、宿舍管理等臺賬,組織日常性的專項檢查,提供師生在校內消費一卡通服務,建設安全、整潔、文明、優美的生活環境。
第二十九條安全管理。學校加強安全管理組織領導,制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先進、完備的信息化監控系統,定期組織各類安全工作檢查,健全并完善各類安全工作檔案。學校要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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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制定招生工作制度的目的
1、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院的重要工作之一,為了我院的可持續發展和成人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組織機構
2、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協調和處理招生期間有關重大問題。具體工作由招生部門負責。
3、招生部門要配備政治覺悟高,作風正派,工作認真負責,政策水平高,原則性強,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熟悉招生工作,具備較好的計算機操作能力的招生工作人員。
第三章招生方案的制定
4、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社會需求和自身教學條件制定專業計劃,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5、招生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擬開辦專業、社會需求分析、招生規模、教學條件等情況。
6、統一制定招生宣傳提綱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宣傳內容應包括:教學點分布、專業設置、各專業課程介紹、教學及教學管理、入學資格、報名注冊手續、收費標準及收費辦法等。
第四章入學資格審核與錄取
7、專科層次的招生對象為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者;專科起點本科層次的招生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專科及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學歷者。
8、學生報名時需按要求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同底版近期免冠照片數張,填寫“學生基本情況登記表”。
9、入學資格審核按權限要求,分別有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10、對符合入學資格的.學生予以登記,并分別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組織入學考試或水平測試,學校按照規定的程序根據成績擇優錄取。錄取應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應堅持以文化考試作為主要入學考核標準的原則;應堅持公平競爭、公開選拔的原則;應堅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則。
11、錄取結束應按錄取花名冊及時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招生工作的廉政制度
12、招生錄取工作人員應采取回避措施,凡當年有直系親屬參加高招的人員,原則上不能參與當年的招生錄取工作。
13、招生錄取工作人員應嚴格遵紀守法,認真執行招生政策和紀律,忠于職守,自覺抵制不正之風,保證招生錄取的公平和公正。
1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招生工作的相關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招生工作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既要抓好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又要搞好隊伍建設,抓好干部的管理和監督。
15、努力提高招生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水平。要積極強化招生工作人員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教育招生工作人員經受住權利、金錢、物欲的考驗,切實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發揚熱愛本職、勤政敬業的精神,廉潔自律、艱苦奮斗的精神,堅持原則、敢于斗爭的精神,實事求是、真抓實干的精神;努力建立政治堅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業務過硬的招生工作隊伍。
16、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招生工作人員應熟悉業務,作風正派,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廉潔自律,秉公執紀,堅決杜絕以權謀私等腐敗行為,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17、加強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提高監督工作的有效性。建立并完善“自我發展和自我約束”的機制,把自我約束的思想貫穿于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在積極開展各項工作的同時,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和監督工作,進一步依法規范和完善招生工作。
學校招生分班管理制度 8
一、清潔衛生:
1、宿舍衛生不合格者,寢室每人操行分扣1分/次;發出整改措施者或被學生科點名者,每人操行分扣3分/次;具體床位不合格者扣5分/次。
2、教室或公共衛生不合格被扣分的,加做教室或公區衛生,直到連續兩天不再扣分為止。
3、寢室被評為“最差寢室”,室員每人扣操行分10分/次。
二、課堂秩序:
1、課堂上干與課堂無關事的(睡覺、玩手機、看小說等)扣2分/次;如老師點名批評者,扣5分/次。被收繳的手機、小說等物品交由班主任保管,由家長到校領取。
2、頂撞老師、不服從老師安排者扣10分/次;
3、上課中途離開教室,早退者扣2分/次。
4、晚自習吵鬧,影響其他同學學習,損害班集體榮譽的`,扣操行分5分/次。
5、不服從班管理,不聽從班安排者,扣操行分5分/次。
三、出勤:
1、曠課者扣20分/節;
2、周末、節假日返校遲到者,扣操行分4分/次,事先與老師溝通者扣3分/次。
3、上課或早、中、晚集合點名時遲到者扣3分/次。
4、周末、節假日返校無故未到,夜不歸宿者,扣操行分20分/次,并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5、早、中、晚集合點名、早操、課間操未假缺席者扣5分/次。并由體育員負責監督,利用中午時間在操場補做2遍課間操。
四、違規違紀
1、違學校有關打架、抽煙、喝酒、打牌等相關規定者,交由班主任和學校處理。
2、打擊報復同學、在班上制造不良言論、挑起事端、編造謊言欺瞞老師者,交由班主任和學校處理。
3、不尊敬師長、碰見老師不問好,上課時教室不喊“報告”,進辦公室不喊“報告”者,扣操行分3分/次。
4、儀容儀表不合格,未按要求穿制服者,扣操行分2分/次。未佩戴校牌、校牌被沒收者,扣操行分4分/次。
5、班工作不負責、徇私、帶頭違規違紀的,雙倍扣操行分,并考核是否還繼續擔任班。
6、違規違紀情節嚴重的,超過兩次(含兩次)違規違紀,屢教不改者,交由班主任和學生科處理。
7、以上未列出的相關事宜,交由班主任和學生科按學校的學生守則處理。
本班規從宣布之日起實施,請各位同學認真學習,遵照實行。
學校招生分班管理制度 9
第一條以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xx〕41號)、《幼兒園工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9號)、《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蘇州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蘇府〔xx〕4號)為指導,結合我校幼兒園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蘇州大學幼兒園主要以服務學校教職工為目的,招生對象為學校事業編制、人事代理制、外籍教師、編外勞動合同制教職工的子女。
第三條幼兒園招生按年齡編班,大班:5周歲至6周歲,中班:4周歲至5周歲,小班:3周歲至4周歲,托班:2周歲至3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當年8月31日。
第四條幼兒園最大規模為12個班級,每班幼兒數上限標準核定為: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每年招生時,首先滿足3—6周歲兒童入園,如有條件再招收托班,托班招生按報名幼兒的.年齡從大到小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第五條幼兒園每年秋季招生,一般3月起在學校“師生網上事務中心”采集幼兒信息,凡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子女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出入園申請,并按時辦理相關注冊繳費等手續。
第六條幼兒園學期中原則上不收插班生,對于學校新引進人才,如其子女符合入園年齡條件,且該年齡班有空額,可按相關要求隨時辦理入園手續。
第七條幼兒園招生有空額時,可招收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幼兒,具體由招生工作小組討論決定。
第八條幼兒園收費按江蘇省物價局等部門公布的《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及蘇州市相關實施意見執行。
第九條后勤管理處每年根據本辦法發布招生簡章。
第十條本辦法自xx年1月起試行,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學校招生分班管理制度 10
一、規范招生,自覺遵守學校的各種行為規范,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恪盡職守、端正行風、保守機密,不斷提高工作能力,樹立學校良好的形象。
二、服從組織領導,聽從統一指揮,加強團結,明確分工,互相配合,履行工作職責,遇事不推諉,貽誤工作。
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按程序、要求進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四、要高度負責,嚴肅認真地做好招生工作的中各個環節,做到工作認真,細致準確,一絲不茍。
五、嚴守招生工作機密,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招生信息和資料不得向社會和他人泄露、公布,不準帶與工作無關人員到辦公室使用辦公電腦。
六、嚴格遵守請示報告制度。對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未經請示領導,不得自作主張隨意答復處理。凡是在職權范圍內的事情要積極解決,解決不了的事情要逐級向領導請示。凡是領導交辦的工作完成后要逐級向領導匯報辦理結果,使工作銜接緊密、善始善終。
七、尊重領導,團結同志。不準制造、傳播關于領導班子人事安排的'謠言和小道消息;不準對領導和同志評頭論足;不準對上級做出的決策、決議和單位的決定亂發議論。
八、遵守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有事要請假。
九、工作時間嚴禁飲酒、不準隨意串崗、扎堆聊天、下棋、玩手機。不準打電子游戲和上網聊天、看電影、炒股。
十、談吐文明,舉止端莊。工作時間要佩戴工作牌著裝整潔,不準穿拖鞋和奇裝異服,不準大聲喧嘩、語言粗俗、嬉笑打鬧,不準與同事和外來辦事人員發生爭吵。
十ー、熱情接待群眾來訪,處處關心學生,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解答群眾詢問質疑,虛心聽取群眾的意見和批評。對群眾的來電咨詢、來信來訪和來辦理事宜的人員,要熱情周到,耐心細致,不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拒絕冷落,對群眾提出的問題和要辦理的事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復。
十二、愛護辦公設備,維護公共衛生。保持辦公室窗明幾凈、清潔衛生,物品擺放井然有序、有條不紊,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十三、關心集體,顧全大局,分工協作,主動參與各項招生工作,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積極為單位建設做貢獻。
十四、節約用電用水,人走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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