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鑒管理制度[必備2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印鑒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印鑒管理制度1
一、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部門領導簽字許可后報總經辦辦公室主任,總經辦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二、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到總經辦備檔。
三、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部門領導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四、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五、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并處經濟處罰或調離工作崗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攜帶公章外出者;
2.擅自使用公章的;
3.對未經審核確認使用公章,導致公司受到重大影響的;
4.惡意使用公章,致使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保管人因工作失誤造成公章丟失的;
6.私自刻制公章;
7.其他因公章使用損害本企業的行為。
六、本辦法由總經辦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印鑒管理制度2
一、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部門領導簽字許可后報總經辦辦公室主任,總經辦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二、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到總經辦備檔。
三、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部門領導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四、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五、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并處經濟處罰或調離工作崗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攜帶公章外出者;
2、擅自使用公章的;
3、對未經審核確認使用公章,導致公司受到重大影響的;
4、惡意使用公章,致使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保管人因工作失誤造成公章丟失的;
6、私自刻制公章;
7、其他因公章使用損害本企業的行為。
六、本辦法由總經辦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電池有限公司
總經辦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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