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匯總【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印章管理制度1
印章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業的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等各類印章的使用、保管和監督。這項制度旨在規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流程,確保印章的安全性,防止欺詐行為,維護企業利益。
內容概述:
1、印章的申請與審批:明確印章的申請條件、審批流程,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應急處理措施。
2、印章的制作與發放:規定印章的制作標準、發放程序,以及印章啟用前的驗收工作。
3、印章的使用:設定印章使用的權限、范圍,以及用印記錄的`保存方式。
4、印章的保管:確定印章的保管人員,制定安全保管措施,如雙人保管、保險柜存放等。
5、印章的廢止與銷毀:明確印章廢止的條件,規定銷毀流程,防止廢棄印章被濫用。
6、違規處罰:設立違規使用印章的處罰規定,以示警戒。
印章管理制度2
局印章管理制度是指為規范局內印章的使用、管理及監督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則和程序,旨在確保印章的安全、有效和合法使用,防止濫用或失竊事件的發生。
內容概述:
1、印章的申請與審批:明確印章的制作流程,包括申請、審批、制作和啟用環節。
2、印章的保管:規定印章的'存放地點,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并設定嚴格的保管措施。
3、印章的使用:規定印章的使用權限,明確何種文件或事務可以使用印章,以及使用印章的程序。
4、印章的登記與備案:建立印章使用記錄,對每一次使用進行登記,以便追蹤和審計。
5、印章的停用與銷毀:規定印章的廢棄流程,包括停用原因、回收、銷毀等環節。
6、違規處理:設定違規使用印章的處罰措施,以示警戒。
印章管理制度3
醫學診斷證明書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醫療文件,是醫生根據病情為病人開具的各種診斷醫療文書生效的最后憑證,維護著醫生和病人雙重的合法權益,并直接反映了醫院的診療水平。醫學診斷證明書是包括疾病診斷、治療、出生、死亡等的證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據。“瀘醫附院醫學診斷證明書”必須加蓋瀘醫附院醫療專用章后方有效。
為使我院醫療專用章管理規范化、制度化,保證醫院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和維護印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當出現的`各類經濟、法律、行政問題,規范院內醫學文書證明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規定如下:
一、本規定所指的醫學文書證明包括:“診斷證明”、“死亡診斷證明”、“癌痛患者醫療證明”。
二、印章由醫教科專人管理,專管人員因事外出,應將印章交本科負責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擅自帶離辦公室。
三、印章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實用印內容,蓋印位置要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
四、醫學文書證明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蓋章:
1、出具醫學診斷證明書的人員應為在我院注冊并具有主治及以上職稱的執業醫師,出具診斷證明書的醫師對所做出的診斷負法律責任。醫師不得出具與自己執業范圍無關或者與執業類別不相符的醫學證明。醫學診斷書應客觀、全面,每項診斷都應具備科學的、客觀的診斷依據,并與病歷中記載的病情和檢查結果相符,主要處理意見也應在病歷中記載備查。診斷證明、休假證明只證明病人疾病診斷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時間或醫療建議,不得出現療養、免夜班等非臨床醫學治療內容,不應提及與醫療不相關的其他處理意見。否則,不予蓋章。
2、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書、休假證明,當日蓋章有效,其他時間不予蓋章。診斷證明書必須填寫完整,未填寫姓名、性別、年齡、職別、疾病標準全稱、建議、休假時間、當日時間及醫生簽字的不予蓋章。原則上,急診開具病休假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門診不超過1周,慢性病不超過2周,特殊情況不超過1個月。否則,不予蓋章。
3、醫師只能出具在我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證明文件,未經特殊授權不得出具勞動能力、傷殘程度及職業病等專用診斷證明文件。凡涉及司法辦案需要的證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學、傷害、殘疾、工傷、勞動鑒定、保險索賠、辦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診斷證明,應有當事人或家屬持公檢法、交通管理、勞動保障等相關部門的介紹信,經醫務科審核后,由指定科室醫師按照相關規定開具診斷證明。對學術上有爭議的診斷,應由醫院組織專家會診后,慎重開具醫學診斷證明書。否則,不予蓋章。
4、醫學診斷證明書涂改不清的不予蓋章。
印章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使印鑒管理制度化,保障印鑒使用的權威性及憑信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印鑒種類
(一)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公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專用印章(主要指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辦公室專用章、銷售專用章、工程專用章)。
(二)職章:刻有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名字的印章―即法人印鑒。
(三)介紹信:印有公司名頭的介紹信。
三、印章使用規定
(一)凡對公司經營管理有重大關聯或責任關系,涉及政策性問題的文件或以公司名義對外行文,需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蓋印。一般事務往來文件或證明材料需由總辦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蓋印(主要使用人事行政專用章)。
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確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需開具時,必須經部門分管總監或副總審閱后,送總辦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蓋印,但需在存根上注明去向、事由。
印章使用(最終)核定審批權與流程(見下表)印章種類保管部門及責任人使用事物類別范圍使用審批流程保管使用規定財務專用章、財務法人印章財務預算部(主管會計、出納員)支票簽發、票據現金收支、財務報表、申請人申請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批準會計出納辦理但兩枚印鑒需分開保管使用人事專用章行政人事部(經理或指定保管人)人事工資、證明、內部考核申請人申請人事部經理核定
3、(必要時)需報總經理批準部門內部使用也需批準工程(預算)專用章、行政人事部(經理或指定保管人)工程聯系單、設計變更、小型施工、預決算審核等申請人申請部門經理初審工程總監核定
4、總經理批準
5、工程總監實施預算審核還需具備財務預算部意見銷售專用章(含修正章)行政人事部(經理或指定保管人)銷售合同、內部文件、印刷品確認等申請人申請部門經理審核銷售總監批準(在授權范圍內)授權范圍外需報總經理批準。公司公章法人印章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經理或印章保管人)外事、發文、任命、合同、協議、委托書、證件、其他申請人申請部門經理初審分管總監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辦理按公司有關規定細則辦理建立用印登記制度。所有印章申請使用者在申請使用印章時必須先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附表xzrs20xx-013-1),按上述《印章使用審批權限與流程》內容規定,報有關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后,印章保管人員方可給予蓋印,同時印章保管人員須同時填寫“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xzrs20xx-013-2)”(申請人需簽字留存,同時“印章使用審批表”留作存檔)。否則,因為印章使用審批過程中如給公司造成損失,將由印鑒保管人負責賠償,損失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印鑒保管使用審批責任
(一)各類印鑒由總辦及所在部門設印章保管人負責保管。
(二)印鑒啟用前行政人事部統一要建立印鑒保管登記冊,載明印鑒名稱、印模、啟用時間和姓名。
(三)印章保管人應明確責任,保證印章的'正確使用和絕對安全,防止印章被濫用或盜用。如有遺失或誤用,由印章保管人全權負責,經審核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各級批準人負責。
(四)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單位使用,需經總辦負責人或印章使用批準人批準,并履行印章借用手續(載明借用時間段、用途、使用地點部門等);當日使用完畢,必須當日交還印章保管人員,并履行手續。
五、印鑒停用
(一)由于名稱變更、機構撤消、式樣改變,印章必須停止使用。舊印章停用后,如主管機關不予收回,要由行政人事部登記封存,并在2年后統一銷毀。
(二)介紹信用完后,存根歸檔保存,保存期2年。
六、附則
本規定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印章管理制度5
一、公司印章的制發
印章是組織機構的象征。公司財務和各小區管理處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由綜合事物部按照規定的樣式、字體、尺寸、名稱在指定的特種行業刊刻單位刻制,并發文啟用。
二、印章的管理
設專人專柜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禁任何人攜帶公章外出,特殊情況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到綜合事物部辦理相關手續,用畢后立即歸還。
公司行政印章,由綜合事物部負責掌管、監印;各小區管理處印章由各小區管理處指定可靠人員專人掌管、監印。
印章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應在主管領導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印章要隨時放入加鎖的專柜內妥善保管,節假日應加封。如發現管理有異常情況,應保護現場,報告領導,查明情況,及時處理。發現重大情況,可報公安機關偵破處理。
三、使用印章
嚴格用印的審批簽字手續。使用公司印章,須經公司領導批準;使用財務印章,須經主管財務領導簽字批準;使用各小區管理處印章,須經各小區管理處負責人簽字批準。
使用印章時必須由經辦人在登記本上填寫用印原因,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保密觀念。監印時,必須做到'三看'即:一看領導是否同意發文或用印;二看用印的類別同文件、函、電的頭子、標題、內容是否相符;三看文件的內容是否符合用印的規定。凡不符合用印規定或審批手續不全的,應拒絕用印并向領導匯報。對用印文件、函、電內容嚴格保密,不得泄露。
提取郵件、貨物和匯款、取款、辦自行車上戶以及開介紹信等需蓋印章者,必須要有依據、由管印人酌處。
印章對齊年蓋月、日或蓋在規定的位置,蓋印要端正、清晰。
不得在空白紙張、介紹信上蓋章,特殊情況需蓋空白介紹信、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印章管理制度6
一、總則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及備案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法人個人名章、財務章、合同章,由人事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重慶市公安局備案。
(三)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四)經批準刻制的印章,由刻制人員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備案手續。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一在人事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1《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人事行政部下發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負責公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使用的最終審批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負責公章、合同專用章使用的.初級審批工作,總經理負責最終審批。
(三)財務部負責人負責財務專用章使用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由人事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章由財務部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3、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4、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5、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6、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7、所有加蓋公章和合同章的文件、資料、協議等均應留存原件至少一份存檔。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人事行政部經理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請表》)八、罰則(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屬嚴重違反本制度,公司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未經許可擅自刻制印章;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印章;
3、使用印章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未按本制度規定做好登記工作,或未留存所加蓋印章的各類資料原件導致無法查明印章使用內容的;
5、超出本制度規定范圍使用印章的;
6、責任人未妥善保管印章致使丟失的;
7、其他嚴重情形導致公司利益受損的;
九、其他
1、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擬定并經總經理審核,于20xx年10月1日起實施。
2、本制度已通報公司全體人員。
3、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印章管理制度7
第一條印章的種類
1.印鑒: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
2.職章:刻有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
3.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其不對外單位的部門章可加注“對內專用”。
4.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街及簽名的印章。
第二條印章的使用規定
1.對公司經營權有重大關連、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公司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公司章。
2.以公司名義對國家機關團體、公司核發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章典范的核決等由總經理署名,蓋總經理職銜章。
3.以部門名義于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章典范的核決行文由經理署名,蓋經理職銜簽字章;
4.各部門于經辦業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民營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文件時,蓋部門章。
第三條印章的監印
1.總經理職章及特定業務專用章由總經理核定本公司的監印人員。
2.總經理職銜簽字章的監印人員為管理部主管。
3.經理職銜簽字章及部門章由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第四條印章蓋用
1.用印前,先填寫“用印申請單”,經主管核準后,連同經審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監印人用印。
2.監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應于“用印申請單”上加蓋使用的印章存檔。
第五條印章保管
各種印章由監印人負責保管,如有遺失,由監印人負全責。
第六條用印權限
監印人對未經刊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罰。
第七條印章廢止
印章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備外,應依法公告作廢。
第八條辦法施行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印章管理制度8
一、印章的制作
(一)須刻制辦公用印章的部門應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報辦公室,再到公安指定的刻制單位刻制。
(二)刻制公章后,必須先向院辦公室備案,方可啟用。
(三)舊章換新章的,按以上規定辦理。
二、印章的使用
(一)醫院公章由醫院辦公室作為機密件專人管理并使用,任何工作人員使用公章一律辦理審批、登記手續。
(二)以醫院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經濟合同、協議訂購單、證書等,由院長或分管院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加蓋公章。
(三)因公出差、聯系業務等必須出具相關證明時,要經分管院長同意后經院辦公室負責人核準,方可開具并加蓋公章。
(四)職工親屬辦理出國、購房等手續需醫院出具證明的,由職能科室負責人審核后,經分管院長、院長審批后方可開具并加蓋公章。
(五)醫院領導工作用章(個人私章)必須經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六)蓋章人要按照標準規范使用印章,確保印跡清晰、端正,位置正確。
三、印章的保管
(一)醫院各類印章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二)嚴格執行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分工負責,并制定明確的管理、使用辦法,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確保印章的安全。
(三)印章必須保持整潔,印面字跡工整、清晰,印泥顏色純正。
(四)印章一旦發生丟失,要立即向醫院辦公室、院領導、保衛部和公安匯報,辦理掛失手續。
四、印章管理要求
(一)各類印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須依法使用、嚴格管理。
(二)嚴禁以任何形式在空白表格、證書或其他空白紙張上蓋印。
(三)各類印章一般不得帶出醫院。確需外帶的,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并確保2人及以上共同管理。
(四)醫院所用名稱或印章變更時,應將原登記的專用印章送交監督管理機構和醫院檔案室存檔。
印章管理制度9
為維護公司印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對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管理:
1、經總經理授權由綜合部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啟用、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予以登記和審批;(說明:未辦理此項手續可在辦法頒布之日補辦)。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業務章由財務部保管,合同章由綜合部保管;
2、保管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審批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4、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申請使用單,載明事項,按下述審批程序審核,經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三、審批:
3.1公章、業務章使用審批手續
1、公司各部門若需加蓋印章,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蓋章,并存檔保管;
4、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單證、紙張上加蓋印章。確因業務需要,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能蓋章;
5、已蓋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3.2合同章使用審批手續
1、公司各部門若需加蓋印章,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或補簽;
3、綜合部蓋章,并將合同正本存檔保管,合同復印件由綜合部當天交給財務部存檔。
印章管理制度10
1目的
本規定就公司內使用的印章的制發、改正與廢止、管理及證照的正常、合理使用做出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管理處印章及證照的管理。
3定義
本規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文件或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業務部門(含管理處)等名義使用的印章。
4職責
4.1辦公室負責公司印章的刻制,并對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4.2各部門、各管理處負責各自業務用印章的保存與管理。
4.3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
辦公室主任負責各類公司級公章和證照的保管和使用,并對最終結果負責。
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本管理處各類印章和證照的保管或授權其他人保管,并對最終結果負責。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制定、改刻、廢止:
5.1.1公司印章的制作,改刻、與廢止的議案由印章使用部門/管理處提出,并經辦公室主任同意。
5.1.2辦公室在議案中提出新舊公司印章的種類、名稱、形式、使用范圍及管理權限說明。
5.1.3印章的印模以印鑒簿形式由辦公室保管。
5.1.4公司印章的刻制由辦公室負責,印章刻制完成后,填寫《印章種類及管理》表,并由使用部門簽字后領用,同時,如有需要更換或廢止的印章應由各部門印章管理人迅速將舊印章交還辦公室。
5.1.5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部門管理人員應迅速向辦公室遞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同時辦公室應上報常務副總經理知悉,并按5.1.1至5.1.4條款要求重新申請制作。
5.2公司印章使用方法:
公司公章使用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并填寫《各類租售合同/協議蓋章申請單》、《(項目)各部門、物業系統蓋章申請單》。公章外借及經營類使用公章必須經主管總經理助理批準并填寫《印章外借申請單》。
5.2.1管理處、部門業務印章的使用及外借,由管理處經理及部門負責人批準,并記錄。
5.2.2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則,由印章管理人掌握。印章管理人必須嚴格控制用印范圍和仔細檢查用印申請單上是否有主管總經理助理批復意見。
5.2.3公司印章的用印原則:
公司、部門名章分別用于以各自名義行文時。
5.2.5用印方法:
a公司印章應蓋在文件正面;
b公司印章的蓋章處除有另行規定或文件形式無固定要求的.之外,一般蓋于公司名稱、部門名稱的右側。
c蓋印文件必要時應蓋騎縫印。
5.3各類證照的管理
5.3.1各類證照包括各類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包括國稅、地稅)、收費許可證、收費價目表、統計登記證、衛生許可證、機動車停車場許可證、企業代碼證、無線電臺執照及有關榮譽證明等(無證書的獎牌需有照片存檔)。
5.3.2各管理處應指定專人對各類證照進行管理,并登記在《證照登記表》上。
5.3.3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各類證照,使用人需填寫《證照領(借)用申請表》,經主管總經理助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5.3.4辦公室要確保公司各類證照的有效性,各管理處負責人須確保本部門各類證照的有效性,并指定專人辦理各類證照年審等相關手續或委托公司辦公室代為辦理。
5.3.5各部門在取得各類證照時,須報送復印件一份至辦公室,由辦公室登記備案(無證書的獎牌需有照片存檔)。
6.支持性文件
無
7.質量記錄表格
tjzzwy6.3-z01-01-f1《印章種類及管理》
tjzzwy6.3-z01-01-f2《各類租售合同/協議蓋章申請單》
tjzzwy6.3-z01-01-f3《(項目)各部門、物業系統蓋章申請單》
tjzzwy6.3-z01-01-f4《印章外借申請單》
tjzzwy6.3-z01-01-f5《證照領(借)申請表》
印章管理制度11
1.目的
檢驗印章是檢驗人員的資格證明,為加強檢驗印章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檢驗印章的設計、編號、發放管理。
3.管理程序
3.1檢驗印章由質量檢驗部門統一設計、編號、發放管理。
3.2檢驗人員必須根據其崗位任務要求,從生產崗位中選技術素質好、責任心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工人充當。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考核,考核合格者發給上崗證和相應的檢驗印章。
3.3檢驗印章的.編號及樣式檢驗印章的編號及樣式要滿足唯一性原因,不允許不同檢驗員擁有同一編號及樣式的檢驗印章。
3.4檢驗印章既代表檢驗人員身份,又代表檢驗崗位和相應的的檢驗內容,只能專人專用,不能轉借。
3.5檢驗人員免職或調離時,必須收回他所保管的印章。
3.6檢驗人員調換到新崗位或本崗位增加新的檢驗項目時,必須重新培訓、考核。考核合格者領用新的檢驗印章并交回舊印章。
3.7檢驗人員因故(如病假)脫離原崗位一年后,必須經重新考核合格后,才能恢復上崗,續用印章。
3.8檢驗印章如丟失,檢驗人嚶應立即上報質檢部門備案。
3.9檢驗印章蓋的印記必須清晰,易于識別,當蓋的印記模糊時應重蓋。如印章已損壞,則應交舊領新。
4.檢驗印章使用注意事項
4.1只有在確認對象(產品)已經檢驗員自己檢驗,并正確填寫質量原始記錄、驗收憑證及質量證明文件上,才可蓋檢驗印章。
4.2在圖紙、技術文件與規定實物(產品)檢驗印章位置時,打印后要注
意保護,避免印記模湖或消失。
4.3檢驗印章不能用于其他場合。
5.檢驗印章管理檔案
檢驗印章收、發檔案由質量檢驗部門管理
印章管理制度12
為了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民政部、公安部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現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一、公章制度村委會公章一律由鎮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并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后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1、凡需加蓋公章的,一般都應事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后再蓋公章。對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等基本情況的,保管公章人員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給予辦理。2、凡涉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訂合同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后方可蓋章。如有違規行為,保管公章人員可有權阻止或拒蓋公章。3、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帶公章外出,不準保管公章人員家屬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白紙蓋公章。三、公章的保管村民委員會公章由村助理會計(文書)專人保管,保管人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機吃、拿、卡、要,不得亂蓋公章,違者按規定予以撤換和處理。
印章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印章是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維護公司印章的嚴肅性、權威性,明確印章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確保印章使用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合同審查專用章、業務專用章(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等。
第三條各類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疇:刻印、使用、廢止、更換。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印章管理的歸口部門為綜合辦公室。
第三章刻印與啟用
第五條刻制印章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的刻制及更換,應向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綜合辦公室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機要人員持單位介紹信、公司相關證照及印章式樣到公安機關備案、審核、辦理刻印證明,并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字單位統一刻制。
第六條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及駐站、分公司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經經理核準后由綜合辦公室刻制。
第七條公司印章刻制后,綜合辦公室下發文件予以正式啟用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保管與使用
第八條公司公章由綜合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的`合同、重要文件、一般性文件等需要蓋章,經辦人須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并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蓋章。綜合辦公室負責《印章使用登記薄》的保管、留存。
第九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分別由財務資產部、綜合辦公室專人保管。財務資產部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綜合辦公室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主要用于干部職工職稱聘任、勞動合同簽署、工資發放等業務,經得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蓋章。
第十條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資產部負責人(或專人)保管。主要在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
第十一條合同專用章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或專人)保管。主要適用于公司與他人(企業或單位)簽訂的生產經營、商務等業務方面的經濟合同審批、簽署。合同專用章使用時,必須審核相關審批手續的完備性。
第十二條各部門專用章的使用。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需由部門負責人(或專人)進行保管并參照公司印章使用規定嚴格控制印章的使用。
第五章廢止與更換
第十三條廢止印章,根據相關文件直接辦理廢止手續。
第十四條更換印章應由印章使用部門向綜合辦公室提出更換申請,并呈主管領導、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封存或銷毀,并做好登記。
第十五條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廢止申請,并呈公司經理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經核準后,交由綜合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同時必須登報申明。
第六章保管人權利和責任
第十六條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取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具體劃分如下:
(一)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對印章的使用負全部責任。
(二)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權力。經辦審核中經理、分管領導、部門經理、經手人則負相應責任。對于未經經理簽批的公章使用,保管人、經手人負主要責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資產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取匯款憑證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授權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四)各類印章因工作需要獨立帶離公司使用的,需經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帶離。
(五)如遇個人需開具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若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
(六)蓋印要標準規范,端正、清晰、美觀、便于識別,印章文字不能蓋歪或顛倒。加蓋印章位置應上距正文l行之內,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七)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
(八)印章管理部門要妥善保管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必須放入保險柜存放,防止被盜。
(九)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及工貿公司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印章管理制度14
醫院印章管理制度是一套規范醫院內部印章使用、管理和監督的規則體系,旨在確保印章的安全,防止濫用和欺詐行為,維護醫院的正常運營秩序。
內容概述:
1、印章的種類與用途:明確各類印章(如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等)的使用范圍和權限。
2、印章的申請與制作:規定印章的'申請流程、審批權限和制作標準。
3、印章的保管:設定印章的存放地點、保管責任人及保管措施。
4、印章的使用:規定印章使用的審批流程、使用記錄和簽批人責任。
5、印章的停用與銷毀:明確印章停用的條件、程序和銷毀方式。
6、違規處理:設立違規使用印章的處罰措施和責任追究機制。
7、印章管理的監督與審計:定期進行印章管理的檢查和審計,確保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印章管理制度15
一、印章保管
公司行政公章由公司辦公室設專人保管,財務章及合同專用公章由財務部設專人保管。
二、印章使用
1、公司部門或員工需要使用公司印章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以下簡稱公章使用審批表),經所屬部門主管審核,報有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使用。
2、對外行文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時,重要行文由總經理簽發,總經理不在崗時由副總經理簽發。一般業務和事務性行文由副總經理簽發。
3、凡涉及公司的重大經濟行為,如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重要經濟合同、提供擔保、提供抵應將'公司印章使用審批表'送法律事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一般業務和事務性行為的協議、介紹信、證明等報副總經理審批。
4、所有需要加蓋公司行政公章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對外發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存查。
5、原則上不開具加蓋公司行政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合同、附有公司抬頭的公文紙等。如因公務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需要開具時,必須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出。使用人在使用后必須向辦公室說明開出書件的用途,向辦公室交回未使用的書件。
6、非特殊情況,嚴禁將公司行政公章帶出公司。如確需帶出公司,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能帶出,并辦理相關的借用手續。
7、在公司一級出現丟失、損毀或被盜時,辦公室或部門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盡量減少由此產生的各種可能損失。公司將按管理權限落實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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