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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15 18:23:05 制度 我要投稿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薦)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我校學生手機管理辦法如下:

      一、手機入校要求

      1、一個原則。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如有極特殊需求,家長需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并簽訂使用協議,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后,學生可帶手機入校并按照學校規定使用。

      2、手機入校程序。學生及家長向班主任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同意——簽訂在校使用手機協議——手機入校。

      3、手機入校后的管理。學生帶手機入校后需交由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班主任老師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協議書》,學生在協議明確的時間和條件下讓學生合理使用。

      二、校內使用手機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

      2、手機在不使用的時間由班主任負責保管,學生使用期間則由學本人生負責,如使用時有損壞或丟失,學校及班主任老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早讀午寫、自習課、集會等)期間禁止使用手機。

      4、學生在校期間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

      5、學生在任何階段檢測或考試中,必須將手機主動交班主任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6、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7、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8、教師通過手機給學生布置作業,或者要求學生及家長用手機完成老師布置的學習任務的視為違規。

      三、校內違規使用手機處理辦法

      1、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經批評教育后仍不改的沒收手機并告知家長緣由。

      2、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給予教育并減輕處理;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學校家長教師協會商討據具體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分。

      3、學生違規使用手機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違規使用一次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扣2分并寫出書面檢查,違規使用兩次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扣4分并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違規使用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在評優選先中的資格。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保障家校暢通的其他渠道

      家長如因特殊情況急需與學生聯系而又不能與班主任及時取得聯系的,可聯系學校校長辦公室、德育處、教導處等部門。

      此規定自20xx年X月1日起執行,望全體同學自覺遵守。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基廳函〔20xx〕3號《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實施原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査,對發現私自攜帶手機的學生,以正面引導為主,懲罰批評為輔。

      二、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教師辦公室、保安室等場所為學生提供免費撥打電話。

      2、必要時,所有教職工無條件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

      3、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手機的利與弊,切實解決思想上的.癥結,明確學生在校園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4、做好與家校溝通,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手機。

      5、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三、校外建議

      1、周一至周五,無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機。

      2、周末或節假日期間,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3、瀏覽健康安全的網站,不沉迷游戲、不散布負面言論或者謠言。

      4、盡量以運動或者紙質閱讀代替電子產品的使用,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3

      實驗小學始終將學生的生命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依據教育部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本著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原則,使學生在學習期間能夠健康成長,完善學生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特制訂《實驗小學學生手機管理辦法》如下:

      一、加強孩子的教育引導。家長、學校要共同做學生的工作,要讓學生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沉迷網絡的嚴重危害性,要讓孩子有這種自覺性,增強這種自覺意識。

      二、跟孩子協商確定使用的時間。我們在家里既不能嚴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機,也不能過分地縱容孩子無限制地玩手機,所以家長應該和孩子約定一個時間,在什么情況下用,用多長時間,最晚幾點不能再用了。

      三、要積極地尋找替代品,主動開展親子活動。家里要創造豐富的生活環境,比如通過閱讀、鍛煉,把孩子一些時間能夠充分有效地利用起來。

      四、家長要以身作則,不沉迷網絡。家長自己玩手機對孩子的影響也是非常不好的,這也需要學校、家庭乃至社會共同努力,來共同解決這個問題。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將手機攜帶至學校,如有特殊緊急情況家長可與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聯系。

      第二條確實需要帶手機入校的.,需家長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報備學生發展中心,學生用完后交班主任保管,放學后帶回家。

      第三條學生如若未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造成手機遺失等任何問題均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第四條學校對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由班主任登記保管,后期家長說明情況后方可領回。

      第五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

      各位實小家長,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請您務必認真閱讀以上內容。我們堅信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一個家庭帶動一個單位或者一個社區……我們懇請各位家長能確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協同育人生態圈,讓我們的小君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長。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4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5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于手機對待。

      2、在校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請值班人員、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部的辦公室電話、班主任(科任老師)的'電話、校內電話亭電話、校門衛室電話、值班人員電話等方式聯系。

      3、學生確有特殊情況的,只能攜帶非智能機(老人機)或電話手表,且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與保證,由學校審批。申請程序: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簽字申請——班主任審批——年級部審批——政教處審批。申請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和政教處各執一份。手機或電話手表使用申請表向政教處領取。

      4、獲批準攜帶非智能機的,入校后第一時間須將手機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嚴禁帶入課堂。

      5、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帶手機入校,學校將立即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至學期結束,并及時與家長聯系溝通。

      6、對違規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學校將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一旦給予處分,取消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等。

      7、在教師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給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8、學校藝術節、社團、運動會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人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9、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等電子產品,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等問題,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其它未列出的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的情況,參照本規定由學校酌情處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及該班班主任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6

      隨著人們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現代通訊事業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但有一部分學生存在盲目和過度使用手機的現象,不僅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學習,而且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秩序。為創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開展專題教育活動。要組織教師、學生認真學習領會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學校要通過線上家長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及時、準確向學生和家長傳達有關要求,講清楚學校、家長和學生“怎么做”,取得家長的理解與支持,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育人合力。

      2、手機有限帶入校園。各班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細化管理措施。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學生可通過校內公共電話、班主任溝通熱線聯系家長。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1)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各班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3)學校教學區域,如教室、各功能室等上課場所,嚴禁學生攜帶手機。

      手機一旦被沒收,機卡不分離,也就是不能要求取回手機SIM卡或儲存卡。第一次被沒收,手機由班主任保管一星期,學生按要求填好學生申請領回手機登記表,扣學生德育量化分5分和當天班級量化考核分3分。第二次被沒收,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周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0分和班級量化考核分5分。三次及以上違反手機管理規定,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周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家長陪同),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5分和當天班級考核分10分,還將視情節態度給予學生相應校紀處分,并記入學籍檔案。

      手機已經嚴重影響學生學習,為了學生能更加專注學習,特地作出此規定,希望教師、學生、家長、監護人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共同管理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7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

      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

      學生進校后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系,下課后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系家長。

      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并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8

      進入信息高速發展時代,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通知》要求,特制定《淄博高新區第一小學學生手機管理規定》:

      (一)學校開學初通知家長和學生,學生不帶手機到校,更不能隨意帶進課堂。

      (二)如有特殊需要,要學生經過家長同意,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年級主任、校委會批準后,方可帶手機到校。

      (三)如果學校批準并允許帶手機入校,班主任為直接負責人,手機統一放在教室儲物間單獨管理,并安排學生專人負責,防止學生隨意拿取。

      (四)學校公布辦公室電話(xxx),并把班主任備用聯系方式告知家長,作為家校聯系的通訊工具。

      (五)學校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讓學生用手機完成作業(除義務教育段規定的必須完成的工作外)

      (六)教師和家長對學生合理利用手機進行正確的引導,并積極做好以身示范。

      (七)未經批準,學生帶手機到校,班主任沒收手機,并通知家長到校領回。上課玩手機發現,告知家長,班主任沒收并保存至學期結束;若是因沒收手機導致學生和管理教師沖突的,沒收手機直至學生畢業。

      (八)如因違反上述規定,出現不服從教育管理、拒交、頂撞、辱罵管理老師等違紀行為,學校將依據相關的學生管理條例,對相關學生追加紀律處分,計入班級考核。

      請各班及時發送給家長,讓家長知曉,并及時教育好學生,合理使用手機,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9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的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讓學生在校專心學習,避免學生帶手機進校園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學校公布班主任電話號碼及任課教師電話號碼,家長與學生聯系時,打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學生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刻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游戲等)。

      第一次違反規定者可由家長領回手機,再次告知家長學校的相關管理規定,同時對學生進行警戒;第二次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將學生帶回家中停課反思,視其情節輕重,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

      二、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并對學生進行相應紀律處分。

      三、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等不健康網頁、內容的,立即收繳手機,并對學生進行相應紀律處分,若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學校不允許學生帶手機入校,若學生私自夾帶入校,出現手機丟失情況,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政教科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五、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借用者與手機所有者一并處理。

      強調說明:

      1、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進入課堂。

      2、班主任、任課老師、學校值班老師,若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科,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0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xx】19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五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說明);

      (3)班主任同意并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準,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保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協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并當場收繳,課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通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并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并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盡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發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1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并扣行為規范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生手機管理規定3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2

      一、提前申請

      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電話手表)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

      手機(電話手表)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后方可

      帶進校園。

      二、統一管理

      學生進校后,將手機(電話手表)統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帶入課堂及其他場合;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若無如實上報者,一經發現,無論是否使用,學校立即給予收繳代管。

      三、及時聯系

      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系方式暢通,便于家長聯系學校;家長如遇到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科任老師聯系,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需要聯系家長,可借教師電話或保安室固定電話進行聯系。

      四、作業管理

      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五、教育引導

      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紅領巾廣播等多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家校溝通

      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3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網絡容易出現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二、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三、檢查

      1、學校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生活教師、團委、學生會均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四、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教育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中小學學生守則》處理。

      3、對違反本規定的學生,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五、附則

      1、本規定由教育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教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4分。

      3、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4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南陽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白土崗一中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

      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等通訊工具,及平板、MP4、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入校,凡違反規定將上述物品帶入學校的,一經發現一律收繳由學校代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

      第二條

      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并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政教處詳細登記、保管,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

      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四條

      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第五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德育處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六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七條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設備)。

      第八條

      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條

      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退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退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后,方可到政教處領取手機。

      第十條

      各位家長要和孩子認真學習本辦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在家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正確引導,講明利害關系,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成長進步的良師益友。

      白土崗鎮中

      20xx年8月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5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范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參照《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根制定本教育制度。本制度所稱教育管理,是指學校、教師基于教育目的,對學生在校階段手機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

      一、手機進校園教管的行為

      1.未經申請、審批,私自帶手機入校園的;

      2.手機帶入校園后不服從相關管理的;

      3.手機帶入課堂,擾亂課堂秩序、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

      4.利用手機進行非必要對外聯絡,或進行游戲、查詢、計算、錄音錄像等;

      5.利用手機實施有害自已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的;

      6.其他手機使用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二、手機進校園教管的方式

      1.教師、學校發現學生違規攜帶、使用手機的.,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要求學生立刻停止違規行為;

      2.對于違規攜帶、受用手機的,可進行口頭批評,或責令做口頭、書面檢討;

      3.發現學生違規攜帶并藏匿的,應當責令學生交出并可以對可能藏匿物品的課桌、儲物柜等進行檢查;

      4.教師、學校對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情況,可以予以暫扣并妥善保管,在適當時候交還學生或家長;

      5.參照校規校紀、班規班紀相關條例進行教育管理;

      6.參照《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八、九、十、十一條執行教育管理。

      三、手機進校園教管的要求

      1.學校或教師進行批評懲戒需嚴格遵守學校管理和師德規范要求,以規范學生言行,培養學生規則意識,養成學生自治能力為目;

      2.實施批評懲戒應當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3.擬對學生實施懲戒的,應當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如需實施較重的懲戒應當提前與家長取得聯系,交換意見后執行;

      4.學校、教師可以組織學生、家長以民主討論形式共同制定相關管理規定或者班級公約,統一意見后實施。未經公布的班級班規、校規校紀不得施行。學校、教師應當重視家校協作,積極與家長溝通,使家長理解支持和配合本管理制度的實施,形成合力。家長應當履行對子女的教育職責,尊重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利,配合教師、學校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教。

      有特殊情況想申請帶手機或手表的,請自行下載下圖申請表,在xx月xx日前上交給班主任老師,我們的制度將在xx月xx日起試運行。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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