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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紀律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公務員紀律,服從上級決議和命令,令行禁止。
2.廉潔自律,牢記“兩個務必”,自覺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不以權力和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弄虛作假,欺騙領導和群眾;不揮霍公款,浪費國家資財。不參與經商、辦企業等營利性經營活動。
3.嚴格遵守機關辦公紀律,堅持請銷假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嚴禁打撲克、下象棋,非工作需要不準串崗閑聊,談笑逗鬧,辦公區域內不得大聲喧嘩,嚴禁打麻將。非工作需要中午嚴禁喝酒。
4.認真執行工作程序,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堅持逐級請示匯報,不越權、不越職,不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5.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不侵犯群眾利益,自覺維護政府和人民群眾關系。
6.接待外來辦事人員要主動熱情,用語文明,注意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維護團結,遵守社會公德,有話當面講,不背后議論,不搬弄是非,同事之間要互相尊重、互相幫助、互相諒解.
二、工作程序
1.文字材料與檢查督導。
⑴接收上級文字材料及工作任務。處室按照內部分工,明確接收文字材料及工作任務承辦人,處長為負責人。承辦人接到上級文字材料和工作任務后要向處長匯報,處長經過分析整理并拿出意見,報請主管主任審批,或由主管主任送經主任批準同意后,再由處長安排承辦人落實。
⑵向上級報送文字材料。處室按照內部分工,承辦人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2002]23號)的有關規定撰寫文字材料,處長負責審核把關,呈主管主任審批經主任簽發,以本辦文件形式上報。
⑶接收縣級上報文字材料。處室按照內部分工,承辦人接收到縣級上報文字材料及時向處長匯報,處長拿出意見請示主管主任同意后(重大事項主管主任送主任閱批),交付責任人按時按質按要求落實。
⑷向縣級下發文字材料和檢查督導工作。處室按內部分工,文字材料承辦人要根據任務要求,按時按質地完成材料起草工作,經處長審核把關報主管主任或由主管主任送主任簽發后,以本辦文件形式下發。為提高檢查督導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本辦實行《檢查督導工作登記》(樣式附后),凡需到縣(市)檢查督導工作,由處長請示主管主任同意,主管主任下去請示主任同意后,再安排相關人員下去,并及時準確地將《檢查督導工作登記》內容填寫清楚,以便領導掌握整體動態。
2.一般性事務。處室一般性事務的處理程序要按照一般干部向處長請示說明,處長向主管主任請示說明,主管主任同意后方可執行的逐級請示制度辦理。
3.特事特辦。處室遇到重大問題,而直接負責人不在的情況下,承辦人可直接向主管主任或主任請示,根據批示意見,按時按質按要求落實,但事后要向直接負責人說明情況.
三、崗位責任制
1.主任
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全面工作。
2.副主任
在主任領導下,實行分工負責制。⑴按照分工權限,認真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保證所分管部門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⑵認真做好分管部門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政策法規、業務學習工作,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及服務質量。⑶當好主任參謀和助手,協助主任做好全辦各項工作。
3.處長
在分管主任領導下進行工作。⑴認真謀劃好本處室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職責范圍內的任務。⑵認真執行政策、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工作程序及職責權限辦事,積極出謀獻策,但不超權越職。⑶經常組織本處室人員進行政治和業務學習,努力提高綜合素質和工作效率。⑷堅持每季度制定本處室工作計劃,每半年對工作進行一次總結。⑸做好經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時時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
4.副處長
在處長領導下進行工作,處長不在時履行處長職責。
5.工作人員
在處長(副處長)領導下進行工作。⑴自覺地認真學習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⑵服從領導,愛崗敬業,主動熱情,無私奉獻,遵章守紀,文明禮貌,自覺維護開發辦的形象。⑶負責起草撰寫職責范圍內的有關文字材料。⑷認真做好所管業務文件資料的保管保密工作,及時登記,規范管理,嚴防丟失。⑸主動搞好團結協作,保質、保量完成崗位職責。
四、各處室工作范圍及職責
㈠綜合處工作職責
1.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服務。
2.負責對外協調。
3.組織起草有關工作報告和文件。
4.負責機要檔案管理(各處室項目檔案按檔案管理要求整理好,每年4月底前交綜合處統一管理)。
5.承辦重要事項的調查研究和督查督辦。
6.負責宣傳、信息、提案工作。
7.負責全辦會務、財務和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8.負責有關黨建、人事、行政后勤工作。負責對老干部的管理。
㈡土地處工作職責
1.負責起草海河平原土地治理(基地、節水、生態、中改)項目、科技項目的中長期規劃。
2.負責起草土地治理、科技項目的工程標準、管理辦法及實施意見。
3.負責起草土地治理、科技項目的年度計劃的編報和批復。
4.負責土地治理、科技項目建議書、擴初設計的初審、編報。
5.負責土地治理、科技項目的統計報表,檔案搜集與整理。
6.負責組織、檢查、督導土地治理、科技項目的實施、檢查、評比和總結,按《獎懲辦法》提出獎懲意見。
7.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成果的組織和申報。
8.負責省農開辦、國家辦對我市土地治理、科技項目的驗收及驗收準備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㈢產業化經營處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多種經營項目的規劃、計劃和管理辦法。
2.負責謀劃和安排項目區農業產業化、農業結構調整和名、特、優、新產品基地建設工作。
3.負責擬定多種經營項目年度計劃安排和實施意見,負責項目管理并指導縣(市)多種經營項目管理工作。
4.負責市直有關部門多種經營項目的審定申報工作。
5.負責多種經營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總結和評比,按省制定的獎懲辦法,提出獎懲意見。負責省辦對我市多經項目的評比和驗收準備工作。
6.負責多種經營項目計劃報表,統計報表的編制,檔案搜集與整理。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㈣項目評審處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農業綜合開發市級各類項目的評估論證。
2.負責組織準備申報省辦、國家辦的新增縣、調整縣和新立項的評審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督導分管項目。
4.負責農業開發利用外資項目的跑辦、規劃及管理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㈤資金處工作職能
1.負責編制年度農業綜合開發市級財政配套專項支出預算建議,按程序審批后實施。
2.負責審核農業綜合開發各類項目投資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的上報和批復意見,參加各類項目的考察論證。
3.負責辦理市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的撥借款,管理市本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專戶,做好會計審核工作。
4.負責辦理市級配套資金的撥付,項目前期工作費、科技費、管理費的提取、撥付事宜。負責各類物資招標、評標和采購工作。
5.負責對農業綜合開發各類專項資金的安排、配套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項目投資計劃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按資金管理有關規定提出獎懲意見。負責市級農業綜合開發各類項目資金的驗收工作,做好各種迎驗準備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㈥紀檢監察室工作職責
1.監督開發辦黨員領導干部、工作人員、開發辦直接領導的其他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
2.協助財政局監察處檢查本科級(含科級)以下黨員干部的違紀案件及重大復雜的違紀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對本辦科級以下(含科級)工作人員違犯國家法律、法規、違犯黨紀政紀行為的調查。
3.協助本辦領導抓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
4.負責轉遞本單位黨組織、黨員和監察的對象違犯黨紀政紀問題的揭發、檢舉、控告;負責轉呈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5.完成市紀委、市監察局、財政局監察處和本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五、會議制度
㈠、會議名稱及內容
1.主任辦公會
由主任召集并主持,副主任參加,綜合處長負責記錄。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必要時由主任決定隨時召開。
會議內容:⑴匯報交流當前主要工作的進展情況,分析部署行政、業務有關方面的工作,研究制定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黨委、政府及國家、省農業開發辦有關農業開發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⑵審定農業綜合開發的規劃、計劃、實施方案、項目立項、工作總結、工作重點、財務預決算、重大開支、行政和業務規章制度等。⑶研究決定干部的任免、調配及干部職工的獎懲、調動等人事事項。⑷其它需主任辦公會議定的重要事宜。
2.主任擴大會議
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各處處長參加。召開時間由主任辦公會決定。會議內容:⑴重點傳達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省辦重大部署。⑵研究討論行政、業務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各處室報告工作進度、項目檢查驗收總結、年度工作總結、交流工作經驗。⑶討論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規劃、計劃、全辦工作總結、報告等。
3.業務會議
經主任辦公會決定,由主管主任召集并主持,有關項目縣、業務處室和綜合處有關人員參加。會議不定期,根據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內容:研究部署有關業務工作。
4.全體干部職工大會
經主任辦公會決定,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全體干部職工參加。會議不定期,根據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內容:主要是部署機關政治思想和組織建設工作;組織傳達學習上級會議精神及有關文件;需全辦干部職工參與表決的事宜。
5.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會議
經主任辦公會決定,并征得市委、市政府主管領導同意,各縣(市)農開辦主任、副主任和有關業務處(室)人員參加的大型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內容:總結全市農業開發工作成果,部署全市農業綜合開發任務,表彰農業綜合開發先進單位。
㈡、會議的組織及管理
1.主任辦公會、常務會、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會,由綜合處負責籌備,并做好會議記錄,同時做好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各處提請“會議”研究的事項,要事前做好準備,議題交綜合處審核匯總,經主任或副主任審定后安排議程,主要議題要印出材料,會前發送與會人員。
2.業務會由有關業務處負責籌備。
3.全體干部職工大會,由組織召集會議的處負責籌備。
㈢、審批制度
嚴格會議審批制度,實行會議計劃管理,有關處室在召開會議之前,將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規模、內容報主管主任審核后送綜合處,經主任批準或經主任辦公會同意后召開。
六、財務制度
㈠、財務審批
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堅持“一支筆”審批。實行分級管理,日常開支在300元以內的由綜合處長批準,開支在300元至2000元以內的由主管財務的副主任批準,2000元以上的由主任辦公會決定。
㈡、經費管理
各項經費由綜合處統一負責管理。本著勵行節約、勤儉持家、量入為出、合理開支、專款專用、嚴格審批、統籌兼顧和保證重點的原則,搞好各項經費使用的記錄、反映、報告分析,認真進行財務預決算,嚴格執行財經紀律。
1.會議費
召開會議,首先由主辦處室作出會議開支預算,經綜合處審核報主管主任同意后執行。一般會議均在本辦會議室召開,伙食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40元。
2.差旅費
⑴.出差實行每月定補包干制度。在本市轄區內出差不再領取補助。到市外出差,食宿由所到單位負責的,不再領取差補和伙食補;外出參加會議,不享受會議伙食補助的,需由召開會議單位出具有關證明后按規定日數領取補助,一般地區每日補助15元,經濟特區每日補助20元。⑵.出差人員一般應乘座火車或輪船,乘坐飛機要經主任批準并按規定乘坐普通艙位。按照石財事字[1996]43號文件規定,乘火車一般要乘坐硬席車,從晚8時到早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全天連續行駛12小時以上的,可購硬席臥鋪票。符合上述條件而不乘坐臥鋪的,按下列規定發個人補助費。慢車和直快列車,按票價的60%計發;特快列車按票價的50%計發;空調特快列車按票價的30%計發。乘坐輪船一般要求乘坐三等艙。超過乘車船和乘機標準的,一般由個人自負超標部分;由于特殊原因造成超標的,需經主任批準報銷。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每天定補3元,不再另行報銷。自帶交通工具到外地出差的,不執行交通定補。出差期間的住宿標準,一般地區每日不超過40元;縣城不超過30元;經濟特區不超過60元。超標部分個人自負。⑶.到基層掛職或支援基層建設以及參加各種學習和培訓的,均按石財事字[1996]43號文件和有關文件執行。
3.電話費
⑴.處室一律不裝長途電話。工作需要或有急事需打長途電話的,到主管主任辦公室撥打。⑵.領導住宅公務電話實行電話費定額補貼、包干使用(正縣級干部每人每年補助600元,副縣級每人每年補助400元)、超額自負、節約歸己的管理辦法。正縣(含正縣級)以下干部退休后停止話費補貼。
4.福利費
福利費原則上用于辦理職工福利、困難補助、慰問老干部、探視病人、司機勞保補助等。探視病人指本單位干部職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由綜合處統一組織本辦領導和有關處(室)參加,代表單位探視1—2次,每次探視開支一般不超過100元。其他人員探視,費用自理。病故、意外死亡或因公犧牲,由綜合處統一組織慰問,慰問品不超過200元。嚴格執行有關撫恤、喪葬費和遺屬補助的規定(撫恤金可向民政局申請,遺屬補助、喪葬費從福利費中支出)。困難補助,實行本人申請,黨支部研究,主任辦公會議定的程序辦理。司機勞保補助,每人每年100元,一月份發放,用于購買勞保用品。
5.接待費
根據工作需要,本著“必要、必須、節儉”的原則,從嚴掌握、杜絕浪費,嚴格執行冀紀[1997]39和石紀[1997]3號文件規定,各縣(市)一般人員到市辦聯系工作,由相關業務處室接待,綜合處安排,標準按15元/人掌握,本辦1—2人陪同;各縣(市)主任到市辦聯系工作,由綜合處統一安排接待,標準按30元/人掌握;上級領導到本辦檢查工作,由綜合處安排。所有接待費開支須主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否則一律不予結帳報銷。
6.辦公費
辦公用品由綜合處按計劃統一購置,完善購買手續,報銷單據由經辦人簽字,綜合處長審核后,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銷。辦公用品由綜合處設專人管理,并做好領取登記工作. ㈢、專項資金的管理
本辦的專項資金指農業綜合開發的兩項資金(農業開發事業費、科技費)和市政府下達我辦的支農資金。專項資金按照其用途做到專款專用,專帳管理。
1.農業開發事業費
嚴格按照財農字[1999]102號關于印發財政部《農業綜合開發事業費使用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執行,農業開發事業費主要用于項目評估、檢查驗收、培訓、宣傳、設備購置及維修等十類項目的支出。
2.科技費
市級科技費主要是用于對農業綜合開發系統干部職工的業務知識培訓。培訓時間、地點、內容的確定,由各業務處室根據國家、省有關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拿出具體方案,經主管主任審核并由主任批準后實施。
3.支農資金
支農資金嚴格按市政府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要求執行。
㈣、支票、現金及單據的管理
1.嚴格支票管理。對外支付凡200元以上的款項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凡需取用支票必須持有會計簽發的審批單,取用支票后在三天內必須報帳。支票隨用隨取,不準占壓或隨身攜帶。領用支票要認真登記,逾期不用及時收回注銷。作廢要與存根一起保存,支票丟失,要立即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登報聲明作廢。
2.嚴格現金管理。嚴格遵守現金管理規定,認真辦理現金收付,從嚴控制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核定限額,財務室不得私人存放現金。原則上不允許個人借用公款。因公外出借款500元以上時,提前1天通知綜合處,回來后3天內報帳,多退少補。所有借款都要認真填寫借據,須經主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
3.各種票據必須是正式發票,填寫要素齊全,大小金額相符合,收款單位印章清晰,經辦人、審批人簽字齊全,否則不予報銷。禁止白條下帳、頂庫、坐支現金。
㈤、其它
嚴格按石家莊市財政局編印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常用標準制度匯編》執行。認真執行市財政部門新出臺的各項規定。
七、考勤制度
㈠、請銷假制度
請銷假制度實行下管一級。
1.事假、病假:申明理由,由處長做好記錄。非領導職務人員請事、病假三天以內由處長批準,三天以上由主管主任批準;正副處長請事、病假由主管主任批準;主管主任有事向主任請假。所有請假人員上班后要主動銷假。
2.假期:工作人員休國家規定的年休假、探親假,需由本人提出申請,非領導職務人員休假經處長同意,報主管主任批準;正副處長休假經主管主任同意,報主任批準;主管主任休假經主任批準。
㈡、曠工
未經批準不到崗或請假到期不歸,均按曠工處理。
㈢、出勤記錄
以處為單位,由處長或副處長負責做好考勤登記。出勤情況作為考核評優重要依據。
㈣、懲處辦法
月累計無故遲到早退5次,曠工2天及事假滿5天、病假滿10天以上者,扣除當月定補(本人住院及照顧住院的直系親屬除外),累計病事假超過公休假的不再安排公休。對遲到早退者給予通報批評,對曠工者給予紀律處分,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公務員。
八、學習制度
㈠、學習內容
1.理論學習: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2.法律、法規;
3.中央、省、市關于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
4.業務知識:英語、計算機基礎知識、WTO知識、農業開發項目管理、資金管理、國家、省開發辦有關農業開發的方針政策等內容。
5.其它需組織學習的重要文件等。
㈡、學習形式和時間
堅持學習日制度,每周星期五下午為學習日,自學為主,集中學習為輔。以處為單位,半月組織一次學習,學習內容由處室自定;全辦集中學習,由綜合處負責組織,一般每月一次。重要學習內容隨時組織學習。
㈢、學習要求
1.建立考勤制度。
集中學習,要求全體干部職工積極參加,凡不能按時參加學習的人員,要及時請假,事后要主動補課。學習考勤記錄,作為考評的內容。
2.做好學習筆記。
要求每個人都要有學習筆記,機關支部要加強學習的領導、督促和檢查,適時舉辦形式多樣的學習研討活動,年終評選學習先進個人。本人的學習筆記及撰寫體會文章刊載情況列為年終考評的重要內容。
九、公文處理制度
㈠、發文處理
1.本辦常用公文種類及用途。
⑴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⑵通知。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⑶通報。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⑷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⑸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批示、批準。
⑹批復。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⑺意見。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指出見解或處理辦法。
⑻函。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或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⑼會議紀要。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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