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護苗行動”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工作總結范文
為加強傳染病防治、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預防和控制介水性的傳染病和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沅陵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局組織對縣轄區內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進行了監督檢查。現將全年監督檢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沅陵縣飲用水供應慨況
我縣生活飲用水供應主要為市政供水及農村集中式供水兩種方式,其中農村生活飲用水供水人口41.5萬人,全縣共有農村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408家(涉及到63所學校及403個村居),其中:日供水量1000噸以上集中式供水單位2家,日供水量100噸以上1000噸以下集中式供水單位91家,日供水量100噸以下水廠289家。
二、農村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情況
2018年15月日至31日,沅陵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抽調9名衛生監督員和各鄉鎮衛生監督協管員對全縣農村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進行了現場監督檢查,檢查發現以下問題:
1、408家農村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都系水利工程改水項目,鄉鎮農村水利工程改水項目的供水單位制水工藝絕大多數未采取混凝、沉淀、過濾、消毒制水工藝流程的處理方式,均無自檢設施、無水質自檢能力。
2、未配備加氯消毒設備,水源水通過管道直引到蓄水池,蓄水池的水直接通過管道引到農戶。
3、各鄉鎮(特別是村居)農村供水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階段是縣水利局負責實施,衛生部門沒有參與,致使水源防護、制水工藝、衛生設施、供水能力、衛生許可、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等方面均達不到生活飲用水的要求和使用標準,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問題。
三、農村生活飲用水水質檢測情況
根據國家規定,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與縣疾控中心每年都要對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的水質進行抽樣監督監測,今年縣疾控中心對農村供水單位生活飲用水的`水質進行了兩次衛生檢測:
1、枯水期共對農村54個集中式供水點進行水質檢測,檢測結果:15份樣品不合格,主要是微生物指標超標。
2、豐水期共對農村54個集中式供水點進行水質檢測,檢測結果:11份樣品不合格,主要是微生物指標超標。
3、全年共抽檢鄉鎮集中式供水單位18家(水質采樣類型:末梢水18份);檢測結果:細菌總數、大腸菌群均超標,生活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全縣鄉鎮農村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的供水工藝均未采取混凝、沉淀、過濾、消毒制水工藝流程的處理方式,是造成水質檢測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農村生活飲用水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四、原因分析
1、我縣鄉鎮生活飲用水供水及管理較混亂(有村級自供水、鄉鎮供水、個體承包供水、市鎮供水;有村級管理、鄉鎮管理,私人經營管理等);
2、縣鄉鎮農村供水工程的供水站條件較差,由于資金欠缺,硬件設施陳舊老化,鄉鎮大多數水站水處理設施設備跟不上供水需求,超負荷運行,特別是在洪水期及夏季暴雨后,超負荷運行現像尤其嚴重,水質較差,加之,大多數供水單位對水質處理和消毒不到位,使農村居民生活飲用水達不到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五、工作建議
1、明確管理職責。建議農村生活飲用水必須納入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實行政府負責管理,部門配合。縣疾控中心負責水質檢測,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負責衛生監督檢查。
2、加強飲水衛生安全的宣傳。為提高人民群眾的飲水衛生安全意識,鄉鎮要利用各種媒體進行廣泛宣傳活動,提高人們對生活飲用水衛生與安全的認識,逐漸形成政府監督、社會監督和媒體監督的局面,使生活飲用水的衛生與安全得到有效保證。
3、加強飲水衛生知識的培訓。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每年負責對各鄉鎮的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鄉鎮管理人員負責對具體供管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通過培訓使各鄉鎮供水工程的供管水人員能正確掌握對水源水進行混凝、沉淀、過濾、消毒的完全處理方式,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證生活飲用水的質量,使廣大人民群眾放心地用上衛生安全的飲用水。
4、加強對農村供水工程的投入,增添必要的設備(消毒、自檢設備等),保障水質的供水質量,建立水質檢測制度,落實檢測措施,這樣才能使廣大人民群眾用上安全衛生的飲用水。
5、鄉鎮政府要明確各供水單位管理責任人,明確其職責,定期對各供水單位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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